浙江教师涉强奸13岁女学生被拘 校方称“因感情发生关系”惹议
近日有网民在微博爆料称,浙江省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的李姓男教师性侵一名13岁初中女学生。事件引起舆论关注,涉事学校周四(21日)发声明,指女学生与李男多次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目前李男已被警方拘留。
女学生的母亲否认“因感情发生关系”的说法,她希望学校承担相应责任,还表示将索赔733万元(人民币,下同)。
综合陆媒报道,案件事发于去年7、8月份,受害女学生未满14周岁,其家属报案后,当地警方于9月份将李男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现案件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另据宁波市妇联权益保障热线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案件已认定属于强奸性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没有任何异议。
报道指,事件发生后,受害女学生家属曾多次前往学校协商解决此事无果。迫于无奈,家属于本周三(20日)再次去该学校讨要说法,在校门前求助。网上流传片段显示,一位女生的妈妈显得很无助,对外人哭诉“那个老师每周五都在办公室专等女儿,在办公室强奸女儿”。还有一位男子哭得凄凉,对外人讲“我侄女才13岁,他怎么能下得去手啊?”
疑似涉案老师及细节遭曝光(点击大图浏览):
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于周四凌晨对此事发布声明,称事件经校方查证,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男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学校正在采取措施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任何师德失范将一查到底。
但女学生的母亲周女士否认“因感情发生关系”的说法,“13岁的孩子,哪懂什么谈恋爱。”周女士称,女儿在与李男发生关系前性格开朗,学习认真;而发生关系后时常发呆,成绩也降到了班级倒数。周女士其后在女儿的手机看到二人的聊天截图,发现李男每周都用糖果之类的物品,诱惑女儿到办公室发生性关系。李男还表示自己婚姻不幸,觉得人生没有意义,两年前去珠穆朗玛峰时想跳下来结束生命。但周女士认为他是以此博取女儿同情。
周女士称,女儿和李男的关系存在了大约半年。事情发生后,女儿肚子经常疼痛及查出盆腔积液,被家长发现后更陷入抑郁,曾透露轻生念头,有几次想要跳楼。她希望学校承担相应责任,还表示将索赔733万元,但校方拒绝赔偿,仅表示女生可以在该校免费重读三年。双方目前尚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