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冲业绩”向犯罪团伙售高额黄金 2名金店员工涉掩饰等罪被捕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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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购黄金是犯罪团伙洗钱的手段之一,不过金店员工就可能因此被牵连。湖北武汉一间金店,两名员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当地警方拘捕。

买到黄金后立即就装车运走。(极目新闻)
6名疑犯于今年1月19日、2月9日,先后在某金店内使用涉诈银行卡购买大额黄金。(极目新闻)

据《极目新闻》报道,武汉警方今年2月中旬接到线索,称有人使用涉诈资金在当地某金店购买高额黄金,警方接报后即时对涉案资金进行冻结止付,并成立专班开展深入研判。

通过流水分析、闭路电视画面追踪,警方发现6名疑犯于今年1月19日、2月9日,先后在某金店内使用涉诈银行卡购买大额黄金。警方称,“这个团伙分工明确,每次来买黄金的都是不同的人,买到黄金后立即就装车运走,其后将黄金交给另外2名男子。”

警方最终锁定以陈某、王某为首的8名云南流窜到武汉的洗钱团伙成员的身份,发现几人均已在交付黄金后返回云南。在对金店的资金流水、购销清单和人员通联情况进行排查时,警方发现该金店负责人商某和蓝某自去年9月以来,先后多次向资金来源不明的客户出售黄金。

两名员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拘捕。(极目新闻)
两名员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拘捕。(极目新闻)

因此,警方判断两人可能与洗钱犯罪团伙有勾结,但是团伙成员没有到案,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截至3月6日,警方分别在云南红河、河北廊坊将7名疑犯拘捕(包括1人负责转移黄金)。

经审讯,几名疑犯如实交代了在境外人员指使下,于1月19日、2月9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某金店内通过刷涉诈银行卡购买黄金进行“洗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其购买黄金时每次找的都是商某、蓝某,两人知道购买黄金的钱是非法所得。

近日,警方依法对商某和蓝某进行传唤,二人如实交代了自去年9月以来,为了“冲业绩”而放松审核,向资金来源不明的客户出售黄金的行为。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