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妇闲置别墅成剧中取景地 法院判电视剧出品方需赔偿40万元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2019年,浙江杭州的林女士(化名)在看电视剧时发现,自己位于宁波慈溪市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别墅竟成为多部剧中的取景地,疑似是别墅闲置时,遭代为保管的物管公司借给剧组进行拍摄。随后,林女士以侵犯隐私权、财产权等理由,将电视剧出品方、物管公司、播放平台等告上法庭,并索赔近300万元的财务损失。
日前,宁波慈溪市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指,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需赔付林女士财产损失、房屋占有费等40余万元,但就驳回林女士以“拍摄、播出房屋场景的行为侵犯隐私权”提出的200万元赔偿的诉讼请求,认为出品方、播放平台不构成隐私侵权,电视剧中亦不存在涉及原告林女士人格特征与意义,或反映林女士人身、身份相关私密信息的物品。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将就判决提出上诉。

林女士发现自己的别墅地面被损坏。(钱江晚报)

2014年11月,定居杭州的林女士在家乡慈溪购买涉事的820平方米别墅,别墅原是“样板房”(即作示范用途的别墅)精装后交付。林女士随后一直住在杭州,因为考虑到通风及养护等问题,于2015年11月将别墅委托予物管保管。

2019年9月,林女士在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是,发现电视剧中的场景极其眼熟,仔细一看,竟是自己在慈溪闲置的别墅,女主角躺在她家卧房的床上,男主角坐在客厅沙发上。据清点,该剧涉及其别墅的镜头有60余处,包括主卧室、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庭院、大门等。

随后,林女士与物管公司沟通,但对方否认私下把别墅借给剧组。林女士回到别墅查看后,发现屋内设施多处损坏,包括玻璃破裂、地毯污渍、电梯损坏、家具磨损等。于是于当年11月向当地法院起诉了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和物管公司。去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林女士得知另一部连续剧《大约是爱》也在她家别墅拍摄。去年12月,该案在追加被告后再次开庭。

+4

日前,宁波慈溪市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两部电视剧的出品公司未经林女士同意进入别墅内拍摄并造成别墅及屋内物品损害,应支付相应的占用使用费并赔偿相应损失。经第三方公司评估,别墅装修及物品等损失认定合计35万余元,法院判决由两部电视剧出品方各承担一半。另根据拍摄时长,判定出品方各支付别墅占用费2.88万元、1.85万元。

法院认为,该别墅在购买前作为样板房向不特定公众展示,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物品摆放等特征信息已进行了公开,不属于隐私,剧组主观上亦不存在获取、刺探、侵扰、泄露、公开原告隐私的故意,客观上也未侵犯原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故此剧组进入别墅拍摄电视剧的行为以及电视剧制作完成后授权播放中对别墅场景公开的行为不构成对林女士隐私权的侵犯。

另外,法院还认定,物管公司为两部电视剧剧组开门,准许其在别墅内拍摄,并收取《大约是爱》剧组的场地租赁费和赔偿费用,为剧组的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应对两部电视剧出品方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慈溪市法院一审判决指,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需赔付林女士财产损失、房屋占有费等40余万元人民币。(网上图片)

(澎湃新闻/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