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妇闲置别墅竟成电视剧取景地 物管庭上否认私下借予剧组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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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的林女士去年看电视剧时发现,自己位于宁波慈溪市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别墅竟成为多部剧中的取景地,疑似是别墅闲置时,遭代为保管的物管公司借给剧组进行拍摄。
林女士以侵犯隐私权、财产权等理由,将电视剧出品方、物管公司、播放平台等告上法庭,并索要近300万元的财务损失赔偿。案件周二(15日)进行第二次公开庭审,物管公司否认私下将别墅借给剧组,但涉案两个电视剧的出品方都表示,曾寻求过物管公司的同意。
林女士2014年11月在家乡慈溪购买涉事的820平方米别墅,别墅原是“样板房”(即作示范用途的别墅)精装后交付。林女士随后一直住在杭州,因为考虑到通风及养护等问题,于2015年11月将别墅委托予物管保管。
去年9月,林女士在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忽然发现电视剧中的场景竟在自己的别墅中,女主角躺在她家卧房的床上,男主角坐在客厅沙发上。“主卧室、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庭院、大门都拍到了,涉及镜头60余处”。
于是,林女士先与物管公司沟通,但对方否认私下把别墅借给剧组。林女士回到别墅查看后,发现屋内多处设施损坏,遂于当年11月向当地法院起诉了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和物管公司。
林女士的豪华别墅竟变成电视剧的取景场地(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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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案件第一次庭审时,林女士得知另一部电视剧《大约是爱》同样也在她的别墅中取景后,又将这部电视剧的相关出品公司追加为被告。在追加被告后,该案于本周二(15日)再次开庭。
庭审中,两个电视剧的出品方都表示曾寻求过物管公司的同意,物管公司则表示不知情。林女士一方就认为,别墅属于私人住宅,未经过产权人同意拍摄并播出,无疑侵犯隐私权,并要求被告承担侵犯隐私权损失200万元,物品、装修损失35万元,场地使用费46万元。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