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教师越级举报后疑遭报复失业 官方指其教师资格证为假证
广西女教师何思云,2017年为解救在校外托管机构遭猥亵的女学生,向警方报案,但其“越级”行为导致校长被免职、当地教育局局长被诫勉谈话。她事后疑遭报复,被指教师资格证是伪造,不能继续任职。
去年底,何思云因开网店卖螺蛳粉引起网民关注,令上述事件再次浮上水面。广西平南县教育局周日(21日)通报称,何思云停职与举报无关,她连续3年教师资格考试不合格,未有取得资格证才不能转岗。
平南县教育局通报称,何思云2014年9月被被招聘为思旺镇中心小学特岗教师,其申报“特岗教师”时所填报的材料显示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她在2015年下半年、2016年先后3次报考教师资格考试,但成绩均不合格。2017年5月,县教育局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核验,其中何思云申报转岗材料中,有一份由桂林市教育局于2011年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的副本;经核查,该教师资格证为伪证。
通报还称,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由于何思云符合以上条件,且转岗资格核验时间早于2017年5月25日的案发时间,是正常的核查工作,不存在案发后针对其核验报复问题。
对于平南县教育局通报内容,何思云周日在微博发文称,有关通报的说明不完整不属实,是在引导舆论推卸责任。她解释,自己在2017年3月15日已正式取得二级教师资格职称证,3次教师资格证考试都不合格,是因工作太忙才没有参加考试。何思云称,自己本身持有教师资格证,因此不着急参加考试,并质疑县教育局只公布其准考证号,未有将成绩列出。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人员昨日(22日)称,政策规定特岗教师参加招聘考试时,不用持有教师资格证,但需在地方规定任职时间内,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获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件。经查询,平南县教育局公示编号为20114538322006892的何思云教师资格证为伪证。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