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患病去世不愿被火化 弟弟为掉包尸体雇人设局杀害智障男
广东陆丰市男子黄某斌,为帮助死者避免尸体火化,竟诱骗一名智障人士林某,将对方灌醉后杀害并放入事前准备的棺木中。之后,林某的尸体被当作死者的遗体火化。黄某斌在事件中得利9万元(人民币,下同)。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判决,黄某斌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某斌的违法所得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虽然黄某斌提出上诉,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了解,事缘于2017年2月,陆丰市男子黄某坚患病去世,但因生前表示过不愿被火化,希望被土葬,其弟黄某青便通过朋友联系到疑犯黄某斌,商量尸体掉包事宜。同年3月1日,黄某斌驾车途中,见到林某在垃圾桶旁捡拾垃圾,通过交流发现林某是智障人士,便将其诱骗到车上,将之前买好的酒给林某喝,趁林某喝到不省人事,黄某斌将林某放进事先买好的棺木里杀害。同年3月3日,林某的尸体被送往殡仪馆代替死者黄某坚火化。事件中,黄某斌与同谋合共向黄某青收取了10.7万元,其中9万元被黄某斌赚取。
2020年9月8日,汕尾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某斌的违法所得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但疑犯黄某斌不服从判决,于是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黄某斌一方指与被害人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没有矛盾和纠纷,没有杀人的故意和动机,买酒但并没有强迫被害人喝酒的加害行为,被害人是喝酒后突发疾病死亡,是过失犯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供述时,黄某斌称,“我看他没有反应不省人事,已经喝酒喝死了,就把他载到碣石镇的霞博山,直接把他装进棺木里面,再用树叶掩盖,防止被别人发现,两三天后,我就把装有该名男子尸体的棺木拉给人家调包顶替火化了。”
广东省高院表示,黄某斌杀人的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所称被害人是喝酒后突发疾病死亡,黄某斌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于是,广东省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