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7岁少年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 却遭以故意伤害罪追责羁押惹议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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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17岁少年王勇去年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并动手还击疑犯致其受伤。结果,王勇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羁押在看守所,而涉嫌猥亵的少年则未受到任何处理。
王勇父亲王恒波近日接受陆媒采访娓娓道来,难抑激动,认为儿子当时是正当防卫,“于情于理于法,还有正义可言吗?”

据王恒波指,儿子王勇2019年12月10日凌晨在接到了两名女同学电话后,到一间酒吧聚会。后来,现场又来了两名少年,其中同样未成年的和某豪选择坐到了少女佳佳(化名)旁边,双方此前并不认识。惟和某豪喝了一会酒后,开始强行搂脖亲吻佳佳,女方反抗推开并请求王勇带她离开,惟和某豪追上继续喋喋不休。

就在王勇到马路边准备打车把女孩送回家时,和某豪又追了过来并挥拳打在王勇脸上,王勇于是还手,在和某豪被打倒地上后再朝其屁股踢了一脚,然后离去。

事后,王恒波在派出所被民警告知,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估计九成会构成轻伤,料王勇要负刑事责任。和某豪一家则索偿6万元人民币,令王恒波一家大感冤枉,双方未能协商解决。从今年5月7日起,王勇取保候审,至12月1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当局执行逮捕,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近半个月时间。至于和某豪则在苏州打工,未受到任何处理,即便王勇眼眶上部也被打伤、佳佳父亲亦多次控告下。

办案民警表示,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构成轻伤,就按故意伤害罪定案,办理刑拘手续,而检察院也决定批捕。王恒波则对案件的定性感到实在不公,认为非但没有弘扬社会正气,反而是助纣为虐。

而对于王勇的行为缘何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且执行逮捕,陆媒周一(28日)试着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采访,惟被拒绝。根据王恒波提供的与该院未检科有关人士的电话录音,该科曾指对于案件定性,检方自有依据认定,告知也只会对律师,不会向案件双方解释,而法医鉴定结果的疑问,也只能由律师去提交重新鉴定的申请。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