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54岁汉强奸猥亵4岁女童致其重伤 被判处死刑
今年8月,哈尔滨市54岁男子刘某使用暴力及残忍手段,猥亵并强奸邻居家4岁女童,导致女童处女膜撕裂、阴道感染,身体多处重伤。
今日(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宗奸淫女童案进行宣判,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于今年8月29日晚,哈尔滨市道里区4岁女童周某独自在家中看电视,期间被54岁邻居刘某骗走。女童家人回到家中,发现女童失踪后即时报警处理。直至翌日早上6时左右,刘某将女童送回家,并谎称是自己在大桥边找到。
女童回到家时身上满是泥土,且目光呆滞。据女童家人介绍,除去女童身上衣物时发现,女童的内裤上都是血迹,全身(背部、臀部、面部、下肢)多处伤痕。意识到女童或是被人猥亵,家人立即将其送院救治。
根据院方开出的伤情诊断书显示,女童周某不仅身体多处有挫伤,并且处女膜严重撕裂、阴部受感染直侵肺部等。而且女童当时无法正常排泄粪便,需要做改造分辨排泄口的手术。有医生表示,女童不仅遭受到性侵,还遭受到了长时间施暴的性虐待,以后可能无法生育。
至于疑犯刘某,警方在事发后已将其拘捕。据刘某邻居介绍,刘某以拾荒为生,他与养母住在一起,平时喜欢装疯卖傻,更会在酒后对养母进行打骂。
经过审理与侦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2日)对疑犯刘某进行宣判。法院指,刘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四岁的女童,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法院认为,刘某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遂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此判罚,有网民表示:“哈尔滨法院判得好”、“这种人凌迟不为过”、“死有余辜”、“死了也便宜他了”、“建议先阉再杀”等。
而据女童父亲介绍,目前女童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在重症监护室进一步治疗。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