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为还债于地下车库挟持女子 索款未果将其奸杀遭判死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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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早前发生一宗骇人听闻的命案,男子覃某富因欠下巨债预谋抢劫,在一个地下车库挟持前来取车的33岁女子小静(化名),结果索款未果后将她挟上车尾箱,再驾车到一处无人空地对其实施强奸。为阻小静报警,覃男持刀切割其手腕和颈部,再将她推进一处废弃水塘。
最终,小静不幸死亡,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案件宣判,覃男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指,今年3月12日下午,本身已有抢劫罪前科的覃男,因债台高筑而想故技重施,于是在新柳大道正和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以勒颈、摀嘴的方式挟持小静索财,未得逞后再以持刀威胁、胶带捆绑、封嘴的方式将她挟上其驾驶的越野车后尾箱,并在行驶离开期间喂她具镇静、催眠作用的氯氮平。傍晚,在龙岭大道附近一无人空地,覃男在再次索款未果后恼羞成怒,然后强奸了小静,完事后再刀割她双手腕部和颈部,令她失血昏迷。

最后,覃男在深夜将小静推进官塘大桥底一处水深约80厘米的废弃水塘,令她溺水身亡。不过天网恢恢,覃男两日后逃至崇左市高速公路罗白服务区时被警方缉拿归案。

覃男供述,他去年5月在网上赌博赚了7万多元(人民币.下同)后就不上班了,却在后来赌输,欠下30多万元巨债无法偿还,遂萌生抢劫想法,并通过微信购买氯氮平再投入矿泉水瓶,准备在作案时用。至于作案地点,他解释其前妻在正和城小区买了房,因此利用帮助前妻装修的机会出入该小区踩点。

法院审理认为,小静被覃男强行喂食具催眠作用的药物后,已处于意识模糊状态,惟被告仍然持刀割伤女方,待她因失血昏迷后,再在明知对方不可能自救下于深夜将其抛弃到废弃水塘,足见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至少持放任态度;加上被告虽未实现劫款目的,但劫到了小静的手机,已实现对被害人财物的非法控制。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覃男数罪并罚下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至于涉案越野车则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