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多次遭继父强奸致怀孕 隐忍5年只因继父是“家中经济支柱”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江苏苏州一名女子张某自17岁起,被继父张某河多次强奸,但由于继父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她一直未报警,直到今年5月在知情高中同学的鼓励下才决定报案,继父随后被逮捕。
近日,苏州相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河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张某自6岁左右随母亲侯某甲与继父张某河共同生活至今。2015年至2020年期间,张某河多次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教养关系相胁迫,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

案件中的继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示意图/资料图片)

法院判决书显示,经查明,2015年夏天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张某河在苏州市相城区的暂住地,趁家中无人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张某河数次趁接送被害人张某就学之际,在苏州市相城区空旷地段或暂住地家中,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张某于2015年12月左右(时17周岁)怀孕后流产。

从那时一直到2020年的5年多时间里,张某河又多次强奸张某,其间张某曾经抵抗过,但是张某河依旧未有收敛。张某在证言中曾经说:

不愿意和继父发生关系,但是母亲是残疾人,弟弟那么小,继父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如果说出去这个家就没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某河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河在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时即开始实施强奸行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河作为与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利用教养、监护关系实施强奸,依法从严惩处;被告人张某河多次、长期强奸被害人,依法从严惩处。

法院指,综合上述情节,应认定被告人张某河的强奸行为属情节恶劣,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