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长者为吃幼苗种罂粟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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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牡丹区4名长者,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苗,先后被公安机关移送牡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近日通过“公开听证 + 公开宣告”的方式,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牡丹区检察院今年9月初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经过梳理分析,发现案中有多个共同点,包括种植地点均是农村自家庭院;种植数量不多;涉案者均为长者,对种植罂粟的违法性认识不足;种植目的都是为了吃幼苗;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自首、坦白的情节。
检察官一致认为,4人种植罂粟是为了当蔬菜食用,且都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符合不起诉条件。经评议,3名公开听证会的听证员一致同意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罂粟苗可以当作蔬菜食用,本身没有害处,惟罂粟可以提炼成毒品,所以中国明令禁止私自种植罂粟,只有部分单位获特许栽培以供药用。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