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七旬妇种罂粟案重审后缓刑变5年监禁 法院:她知晓是罂粟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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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一名年过七旬的李姓妇人因种植罂粟,被判处为5年监禁。该案判决引起争议,李妇家属认为,法院判决过重,“老人被抓时才知道种植的是毒品。”
法院则回应指,李妇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其明确知晓自己种植的为罂粟,且其所在村于案发前已持续通过广播宣传禁止种植罂粟。

江苏连云港75岁老人因种植罂粟被判5年刑期。(网络图片)

据陆媒报道,2018年12月,李妇因被邻居介绍罂粟开花很漂亮,遂向邻居讨要两颗罂粟种子,并种植在儿子的养殖场空地上。2019年3月时,李妇种植的罂粟被当地警方检获,经过现场铲除并清点,共计检获罂粟幼苗4104株。

今年3月26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以李妇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5千元(人民币,下同)罚金,李妇和检方均无异议,没有上诉、抗诉。

但连云港中院审核该案时认为,李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不同意该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9月19日海州区法院开庭重审此案,最终判处李妇有期徒刑5年,并处以6千元罚金。目前李妇被关押在看守所,即将被送往女子监狱。

对于此判决,李妇家属有所质疑,认为判罚太重。家属表示,虽然当地村里已经广播通报了一个多月“罂粟的危害 ”,但是李某是文盲,并不知晓其危害,“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直到被警方拘捕时,李妇才知道自己种植的是毒品而不是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律师就认为,法院的判决合法合理,在此案中罂粟种植已高达4000株以上,达到了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也有律师指,五年量刑太重,“形式上定罪量刑是合法的,实际上量刑有点机械化,不符合比例原则,可以报请最高法院后在法定刑下量刑”。

海州区法院亦回应称,李妇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其明确知晓自己种植的为罂粟,且其所在村在案发前持续通过广播宣传禁止种植罂粟。法院表示,李妇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达4104株,犯罪时72周岁,不符合《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的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遂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作出上述裁决。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