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于欢出狱后受访坦言后悔触法 只求母亲别责怪
在服刑4年7个月4天后,“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已减刑出狱,于周三(18日)获释后回到山东聊城家中。他出狱后向陆媒就这些年的经历娓娓道来,坦言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只求母亲不会怪他。
据早前报道,该“辱母杀人案”曾轰动一时。2016年4月14日,时年22岁的于欢因母亲苏银霞遭十多名讨债人以“阳具打脸”、“弹烟蒂”等方式肆意辱骂殴打和猥亵凌辱,他持水果刀反抗,最终造成1死3伤。2017年2月,于欢故意伤害罪罪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2017年6月,二审获法院认定属防卫过当,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近日,由于于欢服刑期间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法院裁定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在狱中度过1678日后,于欢回看4年前自己的举动时坦言感觉当时有点冲动,其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他对事件表示后悔,“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对于事情引起全国关注,他表示一开始律师来看守所告知时,自己还有点不相信,而就当年那些催债人,他称当局近年来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如此,自己的做法还是有点重。
于欢续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时,他真的心如死灰,后来改判5年是个巨大改变,因为自己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为此他对传媒的报道和广大网民的持续关注表达感谢,“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就狱中生活状态,他透露自己既休息也劳动,总体很充实,表现还算优秀,令其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而在狱期间他给家人写了很多信,只能以此方式和家人聊天。此外,他更在狱中考了营养资格师证书,过几天便智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并表示自己失去自由前才刚踏入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懂,故想尽快多学一点东西,给家庭和个人做出一点贡献。对于将来,他表示刚回家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适应一下环境再决定,暂时也不急着工作。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