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拒绝索财并“拉黑”电话 陕西15岁少年遭6学生打死埋入土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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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兴平市15岁少年袁某,早前遭6名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生殴打致死亡后,再埋入20公里外一空地的土坑内。据指袁某曾拒绝疑犯索财,并把其中一疑犯电话加入黑名单,因而惹祸上身。
目前疑犯均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由当地刑警队进一步调查中。兴平市教育局周二(10日)表示,已介入配合警方调查。

据死者父亲袁先生介绍,儿子于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就读初二,出事前正处在休学阶段,并一直在西安打工。

上月29日,袁某回到兴平后,梁某、陈某等多名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向他索要钱财,惟遭拒绝。警方透露,疑犯们因袁某把陈某手机号码“拉黑”等琐事作案,其先殴打袁某致昏迷,随后又把他拉到一家宾馆内继续殴打,最后于翌日将已死亡的袁某掩埋至阜寨镇张耳村的一处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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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民警告诉袁先生指职业教育中心有知情学生报案,袁先生始知爱子遇害。随后民警赶往事发地,从一个1.5米深的土坑中挖出袁某的遗体。据袁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土坑附近有一处老房子,为废弃民房,该处空地附近亦无人居住,目前土坑已被警方填埋。

袁先生又指,6名疑犯中包含袁某的朋友,当日正是该“朋友”打电话“诱骗”袁某从西安回到兴平;又透露儿子一直很懂事,其之所以休学,也是因为经常遭涉案者欺凌。

袁先生表示,儿子出事至今,打人者的学校及家属方面从未与他联系。有陆媒周一(9日)下午为此多次联系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但对方未有任何回应。兴平市教育局则回应,指正在配合警方调查,具体情况等警方通报。

网民点睇:

年龄不能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现在的孩子都知道未成年保护法!所以杀人心理负担不高。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死者,而不是杀人犯。
现在的孩子真的不是以前的孩子了,未成年法该改一改了,这些人哪里还是孩子啊,就是恶魔。
有能力故意杀人,就有能力被法律判处死刑。这两者是统一的。重点在于是否故意杀人,而不在于年龄。建议把恶性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改到10周岁。
总是有这样的新闻出现,未成年人总是杀人不用偿命。无辜的学生被校园凌霸而丧命。政策一直不改,没有底限,永远是保护那些作奸犯科未成年人。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