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建“色情帝国”: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 区书记公安局长涉案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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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江苏徐州“黑老大”王在清因组织卖淫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刑22年。
陆媒近日报道了该案的来龙去脉。大陆媒体指,王在清曾是当地赫赫有名的“聪明人”,“黑白通吃”的他,公安局长眼里是“小兄弟”,在手下眼中则是“大哥”。根据法院判决书,王在清旗下的色情集团在10年时间里组织卖淫16万次,获利1.2亿元(人民币,下同)。他落网后,牵连出区委书记和包括公安局长在内的10多名警员落马。

小丽是徐州一名妓女,被称为99号技师。被警方拘捕时,她正帮客人冲凉,1小时前还曾接过客,赚了300多元。小丽说,只要被客人选中,一次提成至少330元,“上钟不允许带手机,不能接私活,更要对客人隐私保密。”

▼ 王在清旗下的不少会所设置在酒店内 装潢非常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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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特意到南京和澳门考察装修风格

妓女们虽互不相识,却都是王在清卖淫网络的成员。据了解,王在清为了用正规按摩掩饰卖淫服务,在对海天净尘私人会所装修前,特意到南京和澳门考察装修风格。为躲避警方查处,他还安装了不少防盗门和密码门。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王在清用其亲属的名字注册过多间公司。

当地曾有传言称,王在清旗下的妓女,都要比其他妓女“更有面子”。因为王在清背后有着庞大的政商关系网,出了事都能摆平。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案发,王在清卖淫网络中有多达百名妓女,共非法获利1.2亿元,成为江苏地区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卖淫集团。

王在清被判刑22年。(上游新闻)

王在清旗下会所对妓女的仪容仪表、培训站姿、礼貌用语、服务流程、工作时间等均有明确规定,上班期间一律穿灰色短袖衬衫搭配黑裤的工作衫。妓女要整洁、讲卫生,上班时间是每天下午1时到凌晨2时。同时,王在清还注册办理了多个POS机,实行单独管理妓女和财务工作的制度,以规避风险。

王在清对妓女的提成也做出明确规定。以680元为起点,妓女可拿到嫖妓款项4到6成的提成,但绝不允许私下接客。2010年夏天,曾有旗下经理私自会所外妓女到会所内为客人提供性服务,王在清得知后将涉事两名经理关押在办公室内,先后以殴打、辱骂、恐吓等方式对二人审问,并要求他们上缴“非法所得”。

在王在清的运作下,旗下卖淫场所每月纯利润就可达500万元以上。这些钱除了用作偿还贷款外,更多的是用于王在清等人个人消费,包括吸食毒品和嫖妓。

今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16项罪名,被判囚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王在清的前妻王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犯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的其余27人,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获刑。

据司法机关查明,为寻求非法保护或获取非法利益,王在清先后向11名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价值200余万元,向8名金融机构人员分别行贿财物价值190余万元。涉案者包括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云龙分局原政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徐州市沛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曹为民等4名公安局长。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因帮助王在清谋利致使国家资产损失788万元,仅担任3年区委书记便落马获刑。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