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自己眼前被公职人员猥亵 山东男打伤对方遭拘10日赔廿万
湖南永州少年踹伤猥亵男被刑拘的事件引起热议后,大陆媒体近日再曝光了一宗相似的案件。山东一名女子报称曾经被公职人员猥亵,其丈夫看到后难忍心中怒火,对猥亵者拳打脚踢致对方受伤,最终受到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赔偿了该公职人员20万元人民币。
据称,事发在去年四五月份左右,涉事的郑氏夫妇与一名刘姓男子吃饭谈生意,刘男同时叫了一名邵姓男子出席。由于三名男士席间都喝了酒,最后由郑太开车送各人回家。
据郑太忆述,当时邵男在车上从后面伸手不断摸她的胸部,“他一直摸我,一直摸我的胸,有的时候摸我屁股一下”。她指自己一开始没有在意,以为邵男只是不小心碰了她一下,但对方一直摸她令她大感愤怒,于是扇了对方一巴掌。郑男看到后,也开始殴打邵男。
相关诉讼材料显示,当时郑男因为气愤先是扇了邵男两巴掌,随后又用左脚踹了邵男右腿。车辆停驶后,郑男把邵男从车上拉下来,并踢了对方的左腿。后经法医鉴定,邵男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据悉,邵男后来以醉酒为由,曾向郑氏夫妇赔礼道歉。但再过一段时间后,邵男以自己被打到骨折为由,起诉郑男并索赔19.5万元。郑男其后因故意伤害罪被行政拘留10天,双方也在这段时间内协商解决事件。
当时郑男在大学读书的女儿申请入党要“政审”,他怕事件对女儿有影响,于是向邵男赔偿了20万元,对方表示不再追究。
郑太指,自己没有因为这件事埋怨丈夫,“他是在维护我,感觉像个大树一样有安全感,我感觉特别高兴”。但她认为这件事不太公平。
郑男的女儿也表示,她认为自己一家才是受害方,“父亲可能是有点防卫(过当),但是也不至于赔偿20万吧。”她又指,邵男是一名公职人员,做出这样不好的事,却让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并不合理。“我们不是主动地去侵犯别人,而是别人在伤害我们的同时,我们进行了一定的反抗。”
(漩涡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