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少年踢伤“猥亵男”反被刑拘 遭袭胸少女哭诉:对不起同学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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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袭击胸部,雷男此后试图逃跑,同行男同学胡某某在制止雷逃跑时,将他踢伤。事后胡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8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于胡同学因此事被拘留,遭袭胸女孩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胡同学)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

当事女孩表示,6月1日下午5点半,她和胡同学到湖南永州冷水滩的步步高商场逛街时被一名中年男子突然用手肘撞了胸部。“当时被撞得很疼,我看了那名男子一眼,我以为他是不小心的,但他也看我却没道歉,我就感觉比较奇怪。而且他还说是我撞了他,我当时特别气愤和委屈,就哭了,商场保安过来说可以帮忙查监控。”

事发时监控录像截图。(网络图片)

女孩表示看过监控后她确定对方确实撞了她的胸部,很可能是故意猥亵,于是她决定报警。在这个过程中雷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同学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为了制止雷某某逃走将其踢伤。

女孩说:“当时那个时候民警还没来, 我们是不是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 因为他逃跑,所以我们著急,我同学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踢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女孩表示,事发当晚11点多,她接到派出所电话,“说男子(雷某某)承认是猥亵,承认有撞我胸部这个行为,愿意和解、道歉,我们又赶到了派出所”。女孩称,当晚在派出所,男子在民警的调解下,签了和解书,雷某某赔了她300元(人民币,下同)的检查费和路费。

胡某某被拘捕的通知书。(网络图片)

袭胸男索赔20万

不过,此后雷某某受伤住院。6月10日,听说雷某某要做手术的消息后,胡某某的父母给雷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7月14日,胡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某一起到派出所再次接受调解,“雷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某某父亲胡师君表示,该要求遭拒之后,8月21日,儿子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对此,胡师君表示不解。在他看来,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儿子当时想阻止猥亵男子逃跑,因自己手部受伤,不得已才用脚踢了对方。

对于胡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女孩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 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女孩还透露,她在查看商场监控时发现,该男子还对另一个女孩袭胸。

事件经媒体报导后,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网民表示,胡姓少年是见义勇为,应当被表扬,对胡的处罚应该考虑前因后果适当减轻对其处罚。

微博网民评论截图。

针对舆论的质疑,永州冷水滩公安分局回应称,雷某某猥亵是事实,但雷某某两处轻伤是胡某某造成,胡某某属于故意伤人,非见义勇为。警方又称,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

针对此事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明明律师表示,胡某某的行为给雷某某造成轻伤一级的结果, 客观上胡某某的行为超过了制止雷某某逃跑所必须的限度,从结果上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但胡某某主观上对制止雷某某逃跑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的态度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这种主观过错比较轻微。

不过,另一位律师,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世峰认为,如果经过核实,该男生确实是为了阻止不法行为人逃离现场而踢了其一脚致其倒地,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猛犸新闻、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