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7岁男因被强脱裤子杀死室友 逃亡12年后被捕判囚15年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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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小刘2006年遭同住两天的陈姓男室友强脱裤子,小刘觉得陈男是同性恋,反抗后与陈男扭打在一起,最终用砖头将陈男敲死。当时年仅17岁的小刘展开逃亡生涯,直至2018年警方发现他是杀死陈男的凶手,并将其拘捕。
今年6月,案件在河北保定中院公开审理,法院判决小刘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5年。

小刘因被室友强脱裤子而将对方杀害。(示意图/视觉中国)

2005年下半年,小刘在河北保定高阳县一间绣花厂打工两个多月后回家,至2006年初,他又想到绣花厂打工,但抵达后发现该厂已停产锁门,小刘只好翻绣墙进入绣花厂的员工宿舍居住。

某日,小刘在绣花厂附近一个放映厅看电影时,与来自湖北的20多岁陈男结识,两人聊天后,小刘将其带去宿舍同住。陈男入住的第二晚,两人在外吃饭并喝了些啤酒,回到宿舍后两人躺在同一张床上,期间,陈男开始挑逗小刘,强脱小刘的裤子。

小刘觉得陈男是同性恋,拒绝被脱裤子,两人发生争执。随后,小刘拿起墙边一把压力钳砸了陈男肩膀,陈男被激怒后,与小刘从床上扭打到地面。陈男力气较大,骑在小刘身上,掐着小刘的脖子并用拳头和巴掌打他。小刘则在地上摸到一块砖,便拿起砖连续敲了陈男后脑勺数次。

小刘逃亡12年后被因故意杀人罪被拘捕,并被判囚15年。(示意图/视觉中国)

陈男随后抱著头哭,流血不止,没多久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嘴上仍然叫骂。小刘觉得厂里无人,陈男难以获救,便换了一身衣裤,将带血的衣裤丢在了附近的垃圾堆上,从此逃亡,直至2012年才回到河北。

陈男的尸体在2006年4月被发现后,警方在案发现场一胶纸卷轴上提取到一枚指纹。2018年10月8日,指纹比对与河北河间市前科人员小刘一致。2018年12月4日,高阳县公安局在河间市一网吧将小刘拘捕。

2019年9月17日,河北保定中院对小刘依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陈男母亲黎某和陈男生父陈某经济损失各17908.25元人民币。小刘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保定中院依法另组合议庭,于2020年6月22日公开审理该案,认为小刘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构成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小刘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5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