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涉强奸后仅获“留校察看”处分惹议 浙大改口:开除学籍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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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一名少数民族学生努尔特巴特尔在今年4月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缓刑,校方近日发公告,指对努某作出留校察看处分,保留学籍。这一情况情况引来“对强奸犯仁慈”的批评。及后,又有多名女大生出面表示,自己亦遭到努尔特性侵。
7月21日下午,浙江大学发布通报称,学校对此事启动了后续调查。
7月31日,浙江大学官方微信“浙大发布”发布了“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通报相关情况”通报表示,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浙大方面称,7月21日,学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发出情况通报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涉嫌强奸的浙大学生努尔特巴特尔。(微博)

浙大指,各调查组仔细查阅了有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师生(含若干举报人)了解情况。现查实,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校学生奖惩委员会同意重启处分程序,此后,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的规定,向本人送达重新处分预通知,并应本人要求,举行了不利处分听证。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7月31日,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浙江大学称,通过这个事件,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问题和值得反思的地方,浙大将举一反三,改进学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

据此前报道,4月17日,杭州西湖法院判处努尔特1年半徒刑,缓刑1年半。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据陆媒《新京报》22日报道,至少9名曾与其有接触的女生表示,自己在不同场合曾遭其猥亵。这些女生与努尔特在网络上结识,均自称在相约出游后遭到侵害。

对于这些女大生自述的遭遇,浙江大学曾向媒体表示,校方未接到类似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