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判死刑后称调查方以未婚妻威胁逼供 四川女夜跑被劫杀案重审
2017年四川乐山一名女子在夜跑时遭抢劫杀害,事件轰动全国。去年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5千元(人民币,下同)。
今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覆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在6月2日(周二)的庭审中,李健对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指侦查人员曾利用他的未婚妻对他威胁、逼供。
2017年四川乐山一名女子在夜跑时遭抢劫杀害,事件轰动全国: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14日近傍晚时分,被害人王某欣跑步时遇到被告人李健。李健抢去王某欣的财物后胁迫王某欣进入旁边的小路深处。两人其后发生争执,李健一直要求王某欣不要报警。至凌晨1时许,李健同意王某欣离开,其后却用手机击打王某欣的头顶,致其头部出血,失去知觉,再用石头多次击打其头部,并将王某欣挖坑掩埋。李健共抢去王某欣的1部手机、1只金手镯、1枚金戒指、3枚金耳钉和一副耳机。
陆媒报道指,被害人王某欣离世时31岁,育有一名6岁半女儿,在乐山一间高校做行政工作。李健今年则28岁。
2019年4月,在两次开庭审理后,案件在乐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李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5千元。
和案件相关的人士透露,早在2018年10月第一次庭审时,李健就曾表示,对于杀害王某欣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对这一事实感到抱歉,希望能够以命偿命,同意检方加重量刑的要求,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决。
被告:侦查人员利用其未婚妻和父母进行利诱
判决随后上报至四川省高级法院覆核。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6月2日,在庭前会议中,李健阐述了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理由。李健认为,侦查人员在第一次讯问时,利用其未婚妻对其威胁、逼供,为让其指认现场,利用其未婚妻和父母进行利诱。
在6月2日的庭审中,李健还表示,归案后面对侦查人员的长时间审问,他都没有交代案情,在未婚妻被侦查人员找来后,他要求与未婚妻见一面。李健说,但在接下来的讯问中,侦查人员明确告诉他,如果他不交代,就不放他未婚妻走,在侦查人员将未婚妻的影片给他看了之后,他非常难过和气愤,为了让侦查人员放未婚妻走,他就被迫作了虚假供述。
对于李健在庭审中的陈述,公诉人坚持表示,从拘捕李健到讯问,再到送押到看守所提讯,乃至到审查起诉和原审中,整个程序均合法。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