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河南提倡夫妻生育二孩 市民:养育孩子成本太高

撰文: 叶琪
出版:更新: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在周三(3日)举行,表决通过修改多项地方性法规,当中包括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第15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据了解,原本的条款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修改后则大幅放宽夫妻生育“二孩”的条件,“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不少市民坦言生育孩子最大问题是成本太高。(中新社)

此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修改说明中有提到,去年10月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明确要求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最新精神,同时结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省人口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维护我省群众的生育权利,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惟据当地传媒报道,虽然官方放宽生育孩子的条件,但民间不少声音是认为最大问题是成本,认为现时养育孩子的成太高。未婚人士同样有表达关心,“结婚的问题都没解决,怎么生孩子”、“生得了,养得起,教得好,才能成为国之栋梁。除非,对孩子教育有补贴,估计考虑要二胎。未婚,瞎唠叨”。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