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将审议三次后表决 官方公布大会详细日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周五(22日)正式开幕,会议有多项议程,焦点之一被称为“港版国安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按照官方公布的详细日程,在周五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的“港版国安法”草案说明后,各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会在下周一(25日)开始审议该草案,然后再于下周二(26日)及下周四(28日)审议草案的修改稿及建议表决稿,并最终在周四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
日程显示,周五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开幕会,上午9时起是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五项程序,依次是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当天下午3时,全体会议就开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在周六(23日),各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会在上午9时举行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下午3时则会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在下周日(24日),代表小组在上午9时举行会议,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下午3时起审议《民法典》草案。
在下周一(25日),代表小组在上午9时审议《民法典》草案,以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下午3时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下周二(26日),代表小组在上午9时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下午3时就审议《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下周三(27日),代表小组在上午9时继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午3时则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在下周四(28日),代表小组在上午9时将最后一次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共6份决议草案。同时还会最后一次审议《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下午3时就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闭幕会,届时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就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作出表决。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