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疑遭33岁主管性侵跳河自杀 男同事施救遇溺双双亡
4月28日深夜,河南漯河15岁少女小娟跳河自杀,22岁的朱姓男同事跳入水中施救,两人都不幸遇溺身亡。家属称,事发前小娟在当地一间自助烤肉店打工,疑遭到该店33岁李姓主管性侵,后不堪骚扰而轻生。
漯河警方周一(11日)表示,事件疑因李姓主管以谈恋爱为名对小娟不断骚扰,引发小娟轻生自杀,目前对李姓主管涉嫌性侵一案已立案调查,目前李姓疑犯确已被刑拘,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已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小娟的哥哥表示,母亲2010年患癌去世,父亲在建筑工地打工,家中经济一直比较困难,小娟成绩普通,读完初二就辍学。今年4月中旬,妹妹与同村女性友人一起到自助烤肉店当服务生以补贴家用,包吃包住,人工每月2000多元人民币。
4月29日凌晨3时许,小娟哥哥和父亲接到警方电话,称小娟在丁湾桥跳河自杀。家人迅速赶到现场辨认遗体。哥哥称,后来在派出所查看闭路电视画面发现,妹妹是凌晨12时左右突然跳入河中,朱姓男同事立即尝试阻止,随后跳入河施救。两人遗体当日被救援队打捞上岸。
小娟哥哥称,家人从小娟女性朋友处了解到,小娟曾被李姓主管诱骗到租屋发生性关系,及后还被多次骚扰堵截。小娟的一名男同事也向他们表示,事发当晚接到小娟来电,哭着说她被李姓主管“糟蹋了”。
烤肉店老板:不知道小娟真实年龄
烤肉店老板闫先生表示,李姓疑犯是前台收银主管,今年33岁,平时的表现还算可以,因为是个大学毕业生,所以把他调到前厅负责收银。该店的用工标准是必须年满16岁,同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试用一周后才决定是否会被正式录用,而李姓主管曾骗他称小娟已年满16岁,身份证放在家里,因受疫情影响不便回家拿,强调对小娟的真实年龄不知情。
闫先生提供的漯河市源汇区人社局的调查询问通知书显示,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求闫先生配合调查烤肉店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闫先生表示,将积极配合对该店雇佣未成年人的调查,待调查结束后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