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借口要帮忙洗澡 江苏兽父强奸13岁女儿长达9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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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去年5月揭发有一宗13岁女童遭生父性侵犯案件,受害人甚至是在4岁时就首次被强奸,至案发时已持续长达9年。
内地传媒报道指,涉事父亲犯强奸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报道指,受害人在去年5月独自到苏州市吴中区南区派出所警务室求助,称“爸爸想害我”。受害人母亲其后闻讯赶到,“她说昨晚她爸爸硬要给她洗澡,过程中好像用下体碰了小孩”。据悉,受害人于2006年出生,父母在2018年离异后,就一直跟随父亲李某生活。

受害人首次被父亲强奸是在4岁的时候,及后恶梦足足持续长达9年。(资料图片)

警方深入调查后,确认李某在5月22日晚上,在工作单位的宿舍内,以受害人很久没洗澡为由强迫一同洗澡,“并在洗澡时采用隐私部位接触的方式对女儿实施强奸”。警方更发现,李某早有前科,在受害人就读幼稚园小班时就开始其兽行。李某自2010年起,在安徽老家和苏州市吴中区的工作单位宿舍内,多次以相同的方式强奸受害人,并且在事后警告受害人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母亲。

报道提到,受害人被李某性侵犯长达9年,但期间曾有不堪其辱而向母亲及老师求助,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受害人升上初中后,由于长期被李某性侵导致精神、心理出现问题。老师察觉后询问原因,受害人将遭遇和盘托出,老师立即联系受害人母亲,但受害人母亲却称工作忙碌,没有时间理会。

及后受害人的状态愈来愈差,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再次与受害人母亲联络。受害人母亲就称有听到受害人提过,但并没有在意,而且带受害人到医院检查身体时,亦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受害人长期被李某性侵,导致精神、心理出现问题。(资料图片)

案件在去年9月开审,李某在庭上非但没有认罪忏悔,反而坚称只是在帮受害人洗澡时一时糊涂,而且并没有实施强奸。但苏州吴中法院最终都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受害人具体清晰的陈述,以及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词,认定李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同时,法院认定李某不宜再担任监护人,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母亲为监护人。

报道引述承办案件的法官指出,苏州吴中法院近几年受理的不满14周岁女童被强奸、猥亵案件中,犯罪者多是“熟人”,包括邻里、亲属、父母的朋友、同事等。此类人犯案的隐蔽性高,且大部分受害人都缺乏对性侵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在被性侵后不能辨识其性质和后果,导致出现长期、多次遭受侵害的情况,使身心带来极大创伤。更严重是,被性侵的未成年人成年后,由于心理极度自卑,不善于与他人沟通,往往会有轻生的念头或行为发生。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