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卖3岁亲生女后打赏“快手”女主播 福建汉判监5年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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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虎毒不食子,然而,福建一名卢姓男子竟然把自己3岁的亲生女儿以8万元(人民币,下同)卖掉,并将这笔费用几乎都用来在各个网络平台打赏主播。当地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千元。
福州市晋安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卢男是80后,在莆田打工,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2018年10月,妻子离家出走,留下两个孩子。卢男觉得自己一人抚养孩子压力太大,于是在2019年初将3岁的女儿以8万元的价钱卖给一对夫妇。但是当这对夫妇到派出所为3岁女童上户口时,民警发现问题,经侦查后将卢男控制。
负责人又透露,“卢某这个人的行为特别恶劣,这8万块钱的费用,几乎都用来在各个平台打赏主播。”卢男整日沉迷网络,大笔钱到手后,他以“送鲜花”、“刷游艇”的方式频繁打赏“快手”女主播,至案发已经花了7.3万,都是卖女所得。据说卢男原本想也将儿子卖掉,但孩子年龄太大,没有成功。
今年3月25日,晋安法院对卢男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卢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千元。此外,法院其后又判决撤销卢男作为女童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为女童的监护人。女童目前被安置在晋安区福利院,卢男的另一个儿子也被安置在一个慈善机构。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