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仔要考牌】4年生4婴卖13万 90后南京女与男友获刑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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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90后女子瑶瑶与1975年出生的谢姓男友相恋后同居,瑶瑶随后自2013年至2016年,每年诞下一名婴儿,但每次都在出院前与男友将婴儿卖掉,4次共获利人民币13.28万元(约15万港元)。两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目前均在监狱服刑。

南京中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案件。(现代快报)

南京中院上周三(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这宗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据介绍,1991年出生的瑶瑶自2013年起,4年间共生育3男1女。然而她每次生育后,都会在出院前与谢姓男友将婴儿以送养的名义出卖给他人。

由于瑶瑶和谢男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目前均在监狱服刑。当地民政部门为保护其4名子女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监护权。调查发现,谢男的父母离异多年,均已再婚。其父亲已逾70岁,身体状况不好,无监护能力,拒抚养谢男的4名子女,不愿担任监护人。至于瑶瑶居于农村的父母亦已离异多年,同样不愿抚养这4个孩子,拒承担监护责任。

办理该案的南京高淳法院认为,这4个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能力有限,明确表示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同时,4人没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具备监护条件的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监护。法院最终指定当地民政部门担任这4个孩子的监护人。

法院认为,由于这4个孩子年龄尚小,既需要专门场所安置,亦需要专门人员照顾,更需要一大笔经费保障他们成年前的教育、医疗和日常生活,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不能妥善安置。由于当地民政部门承担着接受孤儿、弃婴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等社会职能,确定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健康提供良好环境,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