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6毫入货卖1元被控哄擡物价 湖北药店被罚4万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全国,重灾区湖北的医疗防护物资严重短缺,口罩供应亦未能满足市民防疫所需,成为政府监管的重点对象。
近日在湖北洪湖,一间药房将入货价每个0.6元(人民币.下同)的口罩,以每个1元卖出,差价额高过相关规定的15%,涉嫌哄擡口罩价格,遭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被罚款约4万元。
惟此事引起巨大争议,不少内地网民认为,涉事药房仅加价4毫,已经算是“良心卖家”,并指责官方“矫枉过正、胡乱作为”。
根据洪湖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洪湖”周日(9日)通报,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周三(5日)对当地华康大药房涉嫌哄擡口罩价格行为立案调查,指该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购入价格0.6元/个,销售价格1元/个,其购销差价额高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件规定的15%标准,涉嫌哄擡价格。
通报指出,目前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调查终结,没收涉事药房违法所得14,210元,并处以罚款42,630元。
事件曝光后引起网民热议,有人按照官方通报的相关规定计算后称, 0.6乘以15%=0.09,也就是说只要超过0.69元就算违规,“一个口罩挣一毛钱都超过你们定的标准了,这就是明摆不让卖口罩。”
内地网民在微博上的留言:
“0.6元进的口罩,加上运输,人工,各项管理费用,卖1元1个有什么问题?”
“这也叫哄擡物价。这么良心的店哪里去找。”
“良心卖家,矫枉过正,胡乱作为。”
“就挣了4毛钱,是不是不想让大家好好活了。”
“这样店家更不敢卖口罩了,下面办事的真是僵化。”
“如果药店口罩物资来自政府要求给本地居民0.6元一个,药店擅作主张卖1元一个,肯定要被处罚。”
“按照规定来说是没问题,只能说这个规定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事件引起争议后,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周三(12日)通过洪湖市委宣传部的官方微博“洪湖发布”发声明称,市监局执法人员是接到消费者投诉才调查药房“哄擡物价”一事,又指涉事的这批口罩属于劳保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声明强调,涉事药房违反了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构成哄擡价格行为”。
据悉,洪湖市是湖北荆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在新近公布的疫情数据中,洪湖市确诊病例累计达250多宗,占荆州市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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