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存款卡寄放银行户口千万元消失 疑卷入农行高管集资诈骗案
吉林省辽源市一名男子李政学2013年6月向当地的中国农业银行辽源分行某支行办理一笔138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存款,并将银行卡存放在副行长刘姓女子处。2015年10月,他听闻刘女犯案逃往外地,遂查询余额发现,帐户里竟只剩下73.89元。
李政学向银行索赔但遭到拒绝,便将农业银行辽源分行告上法庭,但直至终审判决仍未得偿所愿,他又先后向最高法及最高检提出申诉,均被驳回。
据李政学指出,他与母亲张桂芳一起在辽源市从事化肥生意,每年至少有100万元盈利。2013年5月前后,有亲戚找到李政学的母亲,希望她能办理农业银行户口,帮助刘女完成存款任务。在对方反复劝说下,2013年6月,张桂芳答应对方在李政学名下办理农业银行户口,6月24日,李政学向户口存入140万元,此后两年间,他又陆续存入逾千万元。
李政学称,后来某天,刘女建议他将银行卡交给她保管,存放在银行保险柜中,3年后存款到期再还给他,称这样比较安全。他便以为,银行卡放在银行肯定比他自己拿着安全,就把卡交给刘女。此后两年间,李政学一直透过汇款方式向户口存钱,期间没发现任何异常。
直至2015年10月,李政学突然听到传言称,刘女犯案已逃往外地,他赶到银行后查询发现,自己户口仅剩下73.89元。他向银行索赔,但银行认为这是刘女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索赔遭拒后,2016年初,李政学将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起诉至辽源中院,要求银行赔偿其所有损失,一审遭驳回。法院认为,李政学的银行卡被交至刘女手中,是他与刘女个人之间的往来,与刘女在银行的职务并无关联。他不服判决上诉,吉林高院经审理于2017年9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起诉银行 指资金以未开通业务转出
李政学此后两年间又先后向最高法及最高检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李政学说,案件申诉期间,他也搜集到新的证据和资料,从而发现新的问题。合约显示,李政学在开立户口时只开通了借记卡业务,并无开通电话银行,但他户口内大部份存款通过电话银行被转走,他认为,这显示转帐与刘女的职务行为有关。
另一方面,刘女于2018年7月因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监15年。李政学怀疑,刘女拿走他的银行卡之后,使用该户口实施集资诈骗。李政学称,他原本打算将刘女与银行一并起诉,但事发时刘女犯案在逃,后又被判入狱,“我只能找银行了。”
李政学的代理律师也表示,在户口持有人未开通电话银行业务的前提下,被以该渠道转走大量资金,银行难辞其咎,目前已以新的案由和案值重新起诉,案件正立案审查。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