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离世后遭冒名贷款 河北村镇银行被揭非法放贷26亿元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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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新京报》18日(周一)报道,河北的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人民币)。
案情显示,其中有村民死后“被贷款”的情况发生。

案情显示有死后“被贷款”的情况发生。其中一名去世的村民早于2018年5月火化,调查却发现这名村民在死后遭冒名贷款。(《新京报》)

恒升银行下辖共6家支行。资料显示,2014年3月,恒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瓯海银行”)等法人、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瓯海银行占股40%。死人“贷款”之事东窗事发,源于2018年6月至8月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的合规检查。

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出具了一份《事实认定书》,指检查组对抽查的51户联保贷款上门走访、实地调查,发现49户借款人否认贷款、2户借款人贷款前早已死亡,“确认均为冒名贷款”;每户贷款金额均在16万元-20万元之间,51户共计985万元。检查人员调阅贷款人档案、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资料后发现,上述贷款均存在借款人签名笔迹雷同的问题,有伪造借款人笔迹的嫌疑。瓯海银行认为此事涉嫌骗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明,截至案发,恒升银行共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本金合计26亿元。其中已偿还10902笔,本金14亿余元;未偿还6212笔,本金11亿余元。此案涉及恒升银行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34人、银行外部人员14人,其中15人因为贷款已收回未予追究刑责。截至2019年3月15日,除4人在逃外,29人被刑拘。9月10日,晋州市检察院对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并不包括赵良。律师王国绪称,作为本案的最大受益者,赵良将被另案起诉。

恒升银行涉非法放贷26亿元。(《新京报》)

7亿遭非法占有 5.2亿元去向不明

涉案股东赵良向公安机关交代,非法放贷发生前的2015年8月,恒升银行的四户联保业务已出现大量不良贷款,雇人催缴后还款效果依然不佳。为此,他找到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余俊,表示贷款好放难收,与其贷给外人,还不如贷给自己投资。其后,赵良安排其表兄金波寻找借款人,还交代金波,要给每户借款人五六百元的好处费。贷款下来后,钱归赵良使用,赵良也会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

晋州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经查明,赵良等人骗取的贷款中,19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和投资经营,7亿元被赵良非法占有。其中,赵良购置房产花费1.8亿元,另有5.2亿元无法查实去向。

报道又指,据原银监会于2010年2月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借款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但在实际操作中,恒升银行并未遵循相关规范。在赵良、余俊等人的授意下,贷款审核的各个环节全面失守。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