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凸】行贿大学校长127万元再勒索逾千万 四川商人被判刑16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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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一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一宗情节奇特的行贿及勒索案,44岁的陕西商人邓伟朝向同一对象行贿及勒索,最终犯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邓伟朝的行贿及索贿对象是四川师范大学前校长及党委书记周介铭,二人的交集始于2007年左右。时任四川师范大学校长的周介铭经人介绍后认识邓伟朝,及后双方有利益交往,有不正当的金钱关系,邓伟朝多次向周介铭行贿,总计127万元。

邓伟朝的行贿及索贿对象是四川师范大学前校长及党委书记周介铭。(资料图片)

法院查明的行贿事实共有4项,其中2项涉及为他人子女读书、升学提供帮助。例如时任陜西汉中略阳县县长唐勇,其儿子当年高考成绩不理想。邓伟朝得知后就宴请周介铭,席间先送10万元,事成后再送2万元。为让唐勇儿子报考研究生时继续获得帮助,邓伟朝其后再送周介铭5万元。

及至2015年,邓伟朝的生意出现问题,欠下巨额外债。邓伟朝想到曾向周介铭行贿,遂决定为向其索钱,被拒绝后就以举报受贿来敲诈勒索。2017年3月至9月,邓伟朝敲诈周介铭共计1761.5万元。

法院查明邓伟朝的行贿事实共有4项,其中2项涉及为他人子女读书、升学提供帮助,均是与四川师范大学有关。(资料图片)

法院认为,邓伟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27万元,情节严重。同时,邓伟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176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法院更指出,邓伟朝以向相关部门检举、举报等为由,迫使周介铭支付上千万元,其所谓的举报,并非真正要揭发犯罪,伸张正义,而是想敲诈更多钱财,故不能认定为立功。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