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冤15年】河南汉被控伤妻判死刑 获判无罪后申请1500万元国赔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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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鄢陵县彭店乡的53岁男子曹红彬,被指控于2002年4月打伤妻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几经减刑,曹红彬在2017年4月20日刑满获释,足足坐了15年冤狱。
经多次上诉后,曹红彬最终在2019年5月获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为讨回公道,曹红彬本月初向许昌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债各项费用共计约1506万元(人民币.下同)。曹红彬直言,千万赔偿仅仅是长期蒙冤的有形补偿,“如果当初有选择,我当然是要清白与自由,不要这个赔偿。”

曹红彬及其妻子。(津云微信公众号)

案发于2002年4月20日凌晨,曹红彬妻子被发现昏倒在地,下身赤裸、头部受伤。经鉴定,曹红彬妻子身受重伤,精神伤残更达重度二级。及至同年12月,许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处曹红彬死刑,认定其与情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为达到与妻子离婚的目的,于深夜举起石块向熟睡妻子的头部猛砸两下,然后将裤子脱下,伪造是强奸、抢劫,然后才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

虽然法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曹红彬无罪,但显然家乡不少村民都仍对该案心存疑虑,见面多数仅报以尴尬的微笑及回应。曹红彬的姊姊更透露,刚开始时村民甚至不解释,故意躲避,故曹红彬获改判无罪前,都不愿意回村。

对于当年的事,曹红彬强调行凶者另有他人,他当时是在拯救妻子,“当时我妻子睡在外面看货,因为我家糖烟酒批发部附近没有摄像头,事发又在凌晨,警方当时没有找到其他可疑人员,认为我当时有外遇,有作案动机,就把我当作了犯罪嫌疑人。”曹红彬又指,有外遇不等于要谋害妻子,他与妻子已育有两个儿子,且有合伙做生意,故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离婚。

曹红彬申请约1506万元国家赔偿。(津云微信公众号)

获改判无罪,曹红彬形容是“重见天日”,如今正申请国家赔偿,以让他与多有好转的妻子老有所依及两个儿子生活改善。曹红彬又指,赔偿的数额看起来虽然多,“但我面对曾经被判死刑、关押15年的精神与身体伤害更是难以衡厘量的”,具体金额留待国家相关法规定,“我现在的千万赔偿申请,是在表达我的赔偿需求与态度”。曹红彬同时直言,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找到伤害妻子的真凶,还他和妻子一个真正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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