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保新规:垃圾不分类将被拒收 屡劝不改会遭城管处罚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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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应勇于今年1月将提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上海有关部门近日发布规定,明确提到未分类之垃圾将被拒收,屡劝不改者会移送城管处罚。
日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通知收集垃圾的单位可拒收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
规程中明确提到,市民在生活垃圾交付点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不同类别垃圾中明显混有其它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该类别分类垃圾即不符合分类标准,收集垃圾的有关人员应当告知该市民并要求对方改正,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期间收集单位不会收运其垃圾。而屡劝不改者,将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并将拒绝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提交市房屋管理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上海当局今被提出垃圾按“四分法”进行分类:“可回收物”即指废纸张、废塑胶、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有害垃圾”即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等;“干垃圾”,即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