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禁止饭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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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应勇1月27日在上海市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今年上海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据悉,《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正式提交立法,未来上海市民若不按标准进行垃圾分类,将会被收运单位拒收。《草案》除就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等进行规定外,还要求饭店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上海市发布的垃圾分类手册。(网络图片)

上海市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7日上午开幕,上海市长应勇于会中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上海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深入推进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据了解,《草案》严格规范收运和转运行为,要求上海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保障全程分类效果的实现。

《草案》规定,垃圾分类按“四分法”进行分类:“可回收物”,即指废纸张、废塑胶、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有害垃圾”,即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等;“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此外,《草案》还提出,要求积极推进产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工作;将减少一次性用品,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至于具体何者对垃圾分类负有管理责任,《草案》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场所,由物业公司或业主为管理责任人;住宅社区由物业公司或业主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其余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据了解,早在2000年,内地的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据新华社报导,垃圾分类的效果十多年来仍不尽人意。2018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宣布要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