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小鬼大】大连小学生为同学代购零食 设会员制 可做股东分红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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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在成人的世界里司空见惯,而近来,在大连有小学生也在学校中发展代购“生意”。这名小学生会先向同学收钱,再去小卖店将同学想要的零食买回来,商品会加几角或几元,该名小学生还实行积分制,并设置普通会员和VIP会员,甚至接受同学入股。

有大连的小学生零食中找到商机。(资料图片)

4月24日,大连市民刘女士在帮小学六年级的儿子小刚(化名)收拾书包时,发现内有少量零食,经过详细询问,刘女士得知,这些小零食竟是通过向同班同学代购得来的。

据小刚讲述,班里从六年级上学期开始有一位男同学发起代购,一开始代购的商品主要是零食,该名男同学更自称对各种零食的了解超乎常人。小刚说,起初代购的品种并不多,以小零食为主,后来延伸到漫画书、新奇的文具等20多种货品。

代购熟客多 设会员制提供优惠

相比去商店直接购买,这些商品会有不同程度的加价,比如一袋“武汉热干面”会加价0.5元钱,有些小零食加价一、两角,最多5角,而书籍和新奇文具代购价则会比自己去商店买高出一至两元。

小刚又透露同学们通常趁上课期间提前一天下单并付款,代购者根据订单去购买,并于第二天发货──在上堂期间送到订货同学手中。时间长了,渐渐发展出来一些“常客”,于是,该名男同学还实行了积分制,积分高的则成为VIP会员,享受一定的折扣。据了解,班上有两位代购的“店长”,他们还接受同学“入股”,成为股东的同学能分红。

学生发展代购生意后,有学生课堂上偷吃零食、翻看漫画书,影响学习。(网上图片)

家长意见不一

其实商店距离校门不过十几米的距离,为何孩子们自己不去购买零食,却让别人代购呢?原来上了六年级,很多同学不再需要家长接送,自己可以上学放学,这样便给代购者有机会去采购物品。而求代购的同学们多数是上学放学都有人接送,没办法去买家长不允许吃的零食。而求代购的同学通常会在上学的课间就把零食吃掉,回家后家长也不会察觉。

家长知悉事件后,有不同的意见。有的家长对做代购孩子加以肯定。一位家长表示,听孩子说班上有同学很会赚钱,赞扬他有头脑;还有一位徐姓家长认为,现在的孩子有思想,有胆识,出发点大概是猎奇和表现自我。

一位母亲向记者表示,自己的孩子也曾做过代购,孩子认为自己凭劳动赚钱,没有甚么不对的,但母亲担心被别的家长知道了,会认为自己孩子是骗钱,孩子的学习也很受影响,于是妈妈便收回孩子的零用钱,制止其代购的行为。

不过有家长表示,头一回听说小孩子中间有代购,感到很吃惊;亦有家长不提倡代购,认为孩子应该以学习为重,小学阶段便做生意为时尚早,而且,课堂上偷吃零食、翻看漫画书会影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干扰正常的课堂秩序,甚至有家长表示要收孩子的零用钱。

专家:过早追逐金钱不利儿童发展

该所小学的高年级老师,该老师表示,并不了解学生之间有代购现象,但的确发现有学生偷带零食。这位老师认为件事必然会影响正常的课堂秩序,会对学生们加以教育引导。但另一位初中老师则是认为,这种代购讲究诚信,不反对,但也不提倡。

大连市心理学会理事孙文毓说,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来说,商业利益的追逐,金钱利润带来的沾沾自喜,演化成为儿童自我价值观的目标之一是不妥的,亦不利于孩子均衡和谐健康的心灵发展,并建议家长应当引导孩子避免参与类似事件中。

(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