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贫困户坐拥平治? 扶贫官员:有车不代表不符扶贫条件

撰文: 李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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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地互联网流出一份电子文件,并指出山西省临汾市隰县,有数百贫困户拥有汽车,其中一名郭姓女子还坐拥一辆车龄仅3年的平治轿车,引发网民自叹连贫困户都不如。

山西省临汾市隰县数百贫困户拥有小汽车,其中有人还坐拥平治轿车。(VCG)

据早前报导,网传“临汾市贫困户车辆信息”Excel表格显示,隰县贫困户名下共有427辆机动车,绝大部分为15万元以下的家用小客车,但也有数辆豪车。

其中,一名36岁的郭姓女子,名下有一辆平治轿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还有一名刘姓民众名下有一辆北京牌照的奥迪轿车。另有一名贾姓民众名下竟然拥有5辆汽车。

事实上,隰县位于临汾市西北边缘,吕梁山南麓,是山西省35个国家级贫困县之一,现在仍是中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对此,隰县扶贫开发中心一名负责人于10日接受陆媒采访时,亲口证实确有此事,但表示“有车不一定不符合(扶贫)条件”,还得结合购车时间、是否“背户”(人头户,即车在名下、别人使用)和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评定。

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的隰县,属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之一,政府每年都会派员协助该县县民。(翻摄网络)

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是在成为政府建档立卡贫困户后,为了发展生产而购买汽车,那车辆就是合规的;如果当事人家中数人患有疾病、人均收入不达标,即使有车也是贫困户。

当被问及拥有平治车是否符合贫困户标准时,这名负责人仍表示,需要调查清楚才能回答,“我也不好武断地下定论”。若最后经查不符合贫困户标准,肯定要清退,但之前享受的贫困户待遇不会追缴,因为没有政策依据。

其实,根据中国贫困户认定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人民币865元为“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人民币627元,才能被认定为“绝对贫困人口”。同时,列贫困户可享多项扶贫救助、补助。

对于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户竟然开平治,许多网民在微博新闻讨论串议论,并自叹连贫困户都不如。许多人质疑这算什么“精准扶贫”?一名网民直指“当官的家里有几个穷亲戚,这个不难理解吧?”获得多人按赞肯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