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汉刘忠林被诬告奸杀冤狱25年 获国家赔偿460万创最高纪录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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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内地近年不时有昔日被法院错判的“冤假错案”获得平反,事主本人或其家属事后往往会向国家追讨冤案的赔偿。
今日(7日)上午,多年前被诬告奸杀邻居、蒙冤关押逾25年的吉林男子刘忠林,终于也等到国家赔偿。法院宣布国家赔偿4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包含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97万余元。两项数额均创下平反冤案的最高赔偿数额纪录。

吉林男子刘忠林(中)被诬告奸杀,枉坐冤狱25年。(网上图片)

“刘忠林案”始于1990年10月28日。当时,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发现一具女尸。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该村失踪的郑某某。一日后,时年22岁的刘忠林被警方带走,被认定为疑犯,据称他多次认罪又多次翻供,甚至对犯案过程的描述都有多个版本。1994年,他被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死缓判决后,刘忠林及其家属坚持喊冤,却要到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才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刘忠林表示,他被拘留后遭到严刑拷打,逼迫承认杀人;办案人员又将竹签插进他十根手指的指甲缝,用铁棍砸伤了他的右脚大拇指,导致他被迫截肢。

直到2016年4月25日,该案第一次开庭,而被囚禁逾25年的刘忠林已于同年1月刑满出狱。开庭后两年间,案件一直没有宣判,直到2018年4月20日,吉林高院才改判刘忠林无罪,但该判决并未认定刘忠林曾遭刑讯逼供。

相比之下,轰动内地社会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法院对事主聂树斌父母的国家赔偿数额总数为268万余元,其中130万元是精神赔偿。(网上图片)

刘忠林:自己最好的时间早被剥夺了

改判无罪后,时年51岁的刘忠林去年5月向吉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他要求赔偿总计约1667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约78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万元,以及赔偿申冤费用及后期治疗费等。赔偿申请书提出,因为错误判决,刘忠林失去自由9218天,应按国家公布日赔偿金标凖284.74元标凖的三倍,支付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

事隔7个多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就此案颁下国家赔偿决定书,刘忠林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其中包含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284.7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赔偿数额虽然远低于刘忠林要求的1667万元,但他对数额表示满意,同时称“自己最好的时间早被剥夺了”。

据内地传媒报道,本案的国家赔偿总数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创下平反冤案赔偿数额的纪录。相比之下,轰动内地社会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法院对事主聂树斌父母的国家赔偿数额总数为268万余元,其中130万元是精神赔偿;另一宗备受关注的冤案“呼格吉勒图案”,呼格吉勒图父母则获得国家赔偿金约20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