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频繁要求调换宿舍 河南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日遭殴打电击
电影《飞越疯人院》讲述主角为逃避强制劳动,装疯扮傻进入精神病院。现实中,却有一名河南大学生疑似因多次要求调换宿舍,“不服管教”,被学校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学校和院方更威胁其家人称“不入院开证明就不能再上学”。
该大学生被关在精神病院134日,经历被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事件,最终潜入护士站拨通电话自救,才得以出院。
该大学生怒而起诉学校及精神病院。然而,2017年9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一审却宣判学校无责,而精神病院也仅需作出经济赔偿。这位大学生已经提出上诉,目前二审仍未宣判。
事件起源于4年前的2014年9月。高中毕业、已经在辅导机构工作5年的刘刚(化名),当时以社会学生的身份,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教学系。刘刚表示,自己入学一个多月后觉得新宿舍区异味较重,向学院申请换入较远的旧宿舍区,但之后觉得坐车上课不便,又再申请搬回原本的宿舍区。
被指“精神分裂” 有“重度攻击行为风险”
时至2015年7月初,刘刚的母亲余红(化名)接连收到该校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的电话,对方称刘刚“精神不正常”,要她过去学校看著儿子。余红说,她于同月20日来到学校宿舍,却看到陈贯安和两名医院护工将儿子双手绑在背后,强行押到医院的车上。
陈贯安要求余红为儿子办理一年的休学手续,并称医院开证明后才能重新上学;而此后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又声称“不住院就不能开证明”。因担心儿子之后无法上学,她最终在住院手续上签字。半个月后,中心的医生致电余红,称刘刚有精神分裂症,又说要进行电休克治疗;而中心的“患者风险程度”评分表则显示,刘刚有轻度自杀倾向,重度攻击行为风险和重度擅自离院风险,被关进三楼重度病房。
被护工打伤 遭医生威胁“永远别想出院”
被送入精神病院的刘刚事后表示,他入院第一天就被强灌治疗抑郁和分裂症的药,之后再被“电击治疗”,“医生问我妈时,他已经使用这个电休克治疗了!”至于患者风险程度评分表,刘刚说,都是一个女工作人员乱填的,“她就坐在那,不检查、不谈话,拿著一堆表格,照著模版抄。”
刘刚称,自己在院内曾数次被抢饭,又曾被医院护工打伤。10月14日,他被护工打伤后要求报警,其“主治医生”徐民从却威胁道,如果他不开证明,刘刚永远别想出院、上学。刘刚于次天早上走到护士站,想用入面的电话报警,也被徐民从阻止。
为了能逃出去,刘刚想过很多办法。他暗中记下该院院长徐健康的电话,半个月后找到机会再潜入护士站,并拨通徐健康的电话,告知被强行住院和被殴打受伤的事情。徐健康表示很惊讶,随后对其进行进一步会诊。
时至同年11月30日,刘刚终于获得医院的出院证明,当中却显示他“临床精神症状较前环节,但仍需进一步治疗”,出院诊断仍为“精神分裂症”。
主动到另一医院检查 证实没有精神病
刘刚一共被关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34日。出院后,他感觉受到羞辱,又担心外界目光,决定向学校投诉,要求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学校老师陈贯安却威胁其母,说他再去学校,就会让派出所“抓走他”。刘刚一气之下,将事情曝光到微博上,随后被一些网红转发,阅读量达到数万。
刘刚之后又向法院起诉学校和精神病院,并主动去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医生证实他没有精神病。
2017年9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一审却宣判学校无责,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人民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人民币。
刘刚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0月10日,该案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二审,审判举证环节持续到中午,法官宣判休庭,择天再审。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