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书记员误写“开庭”作“开房” 网民:习惯成自然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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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22时许,有认证微博发布一张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照片的资讯。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写的“开房”字样,引起线民围观并提出质疑。
在获知该资讯后,该法院称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该资讯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案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3月28日在我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对此,该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达成以下处理意见:
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向原告王某送达。
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错误和社会不良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该事情的发生,反映了我院(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下同)在对书记员管理及诉讼材料的制作与审核把关上存在薄弱环节。我院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整改,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教育和审判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网民意见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
你们就没写错过字?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是人都会犯错误,不犯错的不是人,来有没有不犯错的,举个手。
上班时间,不认真工作,净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不能只是通报批评,必须深挖严肃查处,浊者自浊清者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