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旬男滞留精神病院长达16年 称父亲拒绝办理出院手续
重庆50岁男子唐哲(化名)2008年4月因“精神分裂症”被父亲强制送入医院,经过治疗后,当年8月便符合出院条件。然而,其父亲一直拒绝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导致他至今被滞留在精神病院16年。涉事西南医院江北院区的工作人员证实,唐哲已临床治愈,符合出院标准。近日,唐哲的弟弟向陆媒表示,这并非唐哲第一次临床治愈,家人担心他出院后再次犯病,目前他看不到解决的办法。
近日,唐哲通过中间人辗转加上《澎湃新闻》记者的微信,让自己的故事得以曝光。唐哲回忆说,高三时因学习压力大而患上精神分裂症。自1996年大学毕业后,他曾做过十多份工作,并在1994年和1999年两次被送进精神病院,每次治疗后都能顺利出院。2008年,他与父亲发生争吵后被强制送入西南医院江北院区,治疗数月后已符合出院条件,但父亲拒绝接他出院,即使在母亲去世后,他也未能出院。
在这16年间,唐哲在医院的生活主要是放风活动、打麻将、读书,每周有数个小时可以使用手机,并可通过固定电话与外界联系。他表示,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曾给父母写过道歉信。他在多次联系中苦苦哀求父亲办理出院手续,但都遭到拒绝,现在他已不愿与父亲沟通,“我已经50岁了,我只想尽快走出医院,恢复人身自由。我一直没结婚,想组建家庭,好好过我的后半生”。
唐哲在医院历经多名主管医生,其中一任主管医生证实,唐哲多年前即已达到出院标准,医院多次联系其父亲,后者均拒绝办理出院手续。2023年4月,医院工作人员曾带著唐哲及出院手续前往成都市寻找其父亲,但遭到拒绝,父亲表示年事已高,无法控制唐哲的病情。当时,唐哲曾报警,但警方协调后并未取得进展。
医院工作人员透露,唐哲在住院期间未曾出现自伤或伤害他人的行为。而唐哲则强调,如果自己可以出院,肯定不会和父亲一起生活。
今年10月,医院曾发予医院辖区派出所一份公函,内容提到唐哲因精神分裂症入院,经治疗后已临床治愈,并指出其家属拒绝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导致其无法回归社会。该公函表示,为维护唐哲的权益,医院决定依法提起诉讼,请辖区派出所协助查询唐哲的户籍及亲属信息。
据西南医院江北院区卫勤处的李先生介绍,医院只能以拖欠医药费的理由起诉唐哲的父亲,以促使其出面解决问题,“我们也不想让唐哲在这里待那么久,也希望他能尽快出院”。他补充,医院曾联系唐哲户籍地所在社区,但进展缓慢。
至于医院为何不敢轻易办理出院,李先生指出,患者若要出院,除了要先符合临床治愈标准,还需经鉴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此患者自行办手续转为自愿住院,然后办理出院手续。然而,鉴定一事非常麻烦,数家司法鉴定机构均表示只接受公检法和患者监护人委托,而结果也只针对当事人当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最后,经过多方咨询和分析,医院不敢让唐哲自己签字出院,“因为出院后他如果说发生什么情况,医院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唐哲的弟弟就事件回应指,这不是唐哲第一次临床治愈,家人担心他再次出现病情。“我目前看不到能解决的方法”,弟弟指出,若要解决问题,可能需要等到自己退休,但目前无法照顾有精神问题的人,这对家庭是一种极大的悲剧。而对于弟弟的看法,唐哲认为这是借口,会考虑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唐哲的户籍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将向领导汇报情况以进行研究,但必须与唐哲的监护人沟通,否则即使接他出院,监护问题也难以解决。周五(20日),该工作人员表示已联系上唐哲的监护人,正在进行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