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纠纷被打骨折拒私了 伤者忧对方为公职人员或致办案受干扰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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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7岁的张女士,日前因店前停车问题与一对夫妇起争执,遭对方殴打至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她拒绝对方提出的40万元(人民币,下同)私了要求,但她担心涉事夫妇是公职人员,或导致案件办理受到干扰。
警方表示,涉案两人虽是公职人员,但已退休,此案已经刑事立案,有待检察院批准逮捕。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张女士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母亲在临河区经营零售店,由于车位紧缺,附近商户都不愿有外来车辆长时间停泊在店门前。

9月15日上午8时许,张女士和母亲到店时,发现店门外停了一辆黑色SUV,张母后来开车外出办事至中午11时半回店时,发现黑色SUV仍未离开。不久后,张母发现一位男子疑似黑色SUV车主,便让对方挪车,结果对方反驳“我凭啥给你挪车!”。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张母开车回到店门口,将车斜停路旁后便直入店内,当时黑色SUV车尾箱处有一名女子疑在打电话,旁边有一名男子。张母走出店后让该男子挪车,结果对方声称她开车差点刮蹭到位于车尾的女子,并质问“是你们家车位吗?”。

黑色SUV一方的女子突然掌掴张母。(华商报大风新闻)

张母表示是自家车位后,张女士走出店外并挡在其母亲身前。双方争论期间发生言语冲突,黑色SUV一方的女子突然掌掴张母,男子随即动手。张女士和张母被拉扯踹打,邻居见状上前制止,将双方拉开。

后来,张母情绪激动手持店扫把追打对方,扫把被男子夺下。邻居再次将双方拉开。张女士全程未还手,张母在被掌掴、殴打后有挥臂还击动作。

张女士和张母被拉扯踹打。(华商报大风新闻)

事发后,张女士和母亲均受伤,被送院救治。《诊断证明》显示,张女士胫腓骨干骨折(右,粉碎性);脑外伤后综合症。张母为头部外伤后反应,颈部、胸部软组织损伤。《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认定张女士构成轻伤一级。10月20日,张女士接受手术治疗。

张女士与母亲在医院录口供后,有中间人表示以3万元私了,但被他们拒绝。当晚,她从家人口中得知,施暴者男子尚某和女子杨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2天及10天。

张女士透露,施暴者被拘留期间,有中间人带话称,尚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干部,杨某为电力部门的干部。尚某结束拘留后,曾向张女士家人协商称要花40万元私了。

《诊断证明》显示,张女士胫腓骨干骨折(右,粉碎性);脑外伤后综合症。(华商报大风新闻)

张女士担心涉事夫妇是公职人员,或导致案件办理受到干扰。10月,她通过网络平台投诉事件,引起关注后,警方以涉及到临河区的舆情要求她删除发帖,并称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建议她等有关部门调查。

张女士解释道,她听说尚某和杨某虽然造成了她的轻伤一级,但还处于可刑拘和不可刑拘之间,她担忧两人得不到法律应有的处罚。

张女士被打成右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华商报大风新闻)

10月22日,一名自称是警方工作人员向张女士称,她在网上发布的闭路电视纪录曾被剪辑,且公开了尚某和杨某的具体职务。目前,此案已经刑事立案,有待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检方一般对轻伤害案件不作批捕,“且尚某和杨某是主动投案的,你们双方探讨赔偿,但没协商下来”。

至于为何打人,该名工作人员称,尚某认为张母开车差点碰撞到妻子杨某,本案事实层面上是清楚的,也有闭路电视画面证实。他表示,涉案两人虽是公职人员,但应该已经退休。案件正在办理,具体细节不能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