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有创呼吸机致患者感染死亡 河北两医生被吊销执业证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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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度使用呼吸机,导致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河北邯郸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邯郸市卫健委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名涉事医生未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对患者使用呼吸机的过程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因。

《澎湃新闻》报道,2020年6月,年近九旬的患者张静华因发烧到邯郸市第一医院老年病二科住院治疗,诊断为重症肺炎、Ⅰ型呼吸衰竭等症状,后转入该院呼吸二科。同年7月3日,张静华出现“心动过速”等症状,呼吸二科医护人员为其使用有创呼吸机。

张静华的儿子孙树森称,使用呼吸机当天,母亲的血氧饱和度多次检测为96%至99%,并未出现呼吸衰竭,未明白医院为何使用有创呼吸机。

张静华生前在邯郸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澎湃新闻)

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曾解释称,张静华身体状况差、肺部感染严重、存在低氧,医护人员结合她状态不佳、营养不良等综合因素,以及护理记录显示其血氧下降,医护人员才为她插管使用呼吸机。

孙树森介绍,由于难以忍受噪音,母亲使用呼吸机2、3天后便停用,此后10天的5次痰液检查,均未发现真菌感染。不过,医护人员几天后在母亲血氧饱和度显示正常的情况上,再为她“经鼻气管插管,接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

张静华在医院使用呼吸机治疗一个多月,肺部陆续感染曲霉菌、鲍曼不动杆菌等多重耐药病菌,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等,因病情加剧转至重症医学科,5天后死亡。

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澎湃新闻)

孙树森忆述,医生曾称“用呼吸机养养肺”,后来他咨询医学专家才明白,有创呼吸机是患者不能自主呼吸时用于维持生命;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风险,包括可能引发肺部感染、患者产生呼吸机依赖等。他认为,母亲被过度使用呼吸机,是导致其肺部感染最终死亡的主要原因。

2023年7月,孙树森向法院起诉邯郸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意见指出,医院对张静华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张静华长时间气道开放、使用呼吸机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该后果的主要原因。

2023年9月,邯郸市丛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邯郸市第一医院承担原告损失70%,判其赔偿23万余元。原告上诉。当年12月,邯郸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在一审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还认定医方在使用呼吸机前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取得患者及近亲属的书面同意,最终判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损失26万余元。

司法鉴定意见书(部分)。(澎湃新闻)

此后,孙树森继续向卫健部门举报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医师闫秀萍。2024年7月29日,邯郸市卫健委对郭瑞霞、闫秀萍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邯郸市卫健委依法查明,郭瑞霞、闫秀萍负主要责任,其中闫秀萍还包括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机械通气的医疗风险。作为张静华的管床医生,闫秀萍在被投诉后已辞职。

邯郸市卫健委认为,郭瑞霞、闫秀萍均违反医师法的规定,未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决定吊销二人的医师执业证书。

孙树森认为,涉事医生的行为还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丛台西派出所已受理此宗医疗事故案。

邯郸市第一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