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地增设国安条款 地建会梁志坚:过去不需要提,现在要写到明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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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去年开始在招标卖地及短期租约条款内加入国安法适用条文,除了政府有权因国安原因取消入标资格,更有权因国安考虑中止短期租约。对于上述做法,地建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回复《香港01》认为,最新做法对发展商投地意欲没有太大影响,又指保护国家安全是应份的。

料不影响外资竞投本港地皮

近年不少大型物流地及工业地皮均有外资竞投及中标,对于加入国安条款会否“吓走”外资,梁志坚认为没有问题,直指“外资公司决定投资喺香港,咁又点会做啲危害人哋国家安全嘅事呢?”他补充,其实每个国家都会设有相关措施,以保障国家安全。

梁志坚表示,理解政府做法,认为上述加入国安法适用条文,主要因为2019年下半年香港曾发生“反修例风波”,“过去唔需要提大家都Understood,但现在要写到明。”

据地政总署资料显示,由2022年11月4日开始招标的启德2A区4、5B及10号地盘起,至今推出的多幅官地,包括赤柱环角道豪宅地、正在招标的荃湾宝丰住宅路、旺角洗衣街商业地皮等,均加入新增条款,提及政府保留权力,可以因投票者或其母公司涉及威胁国家安全活动,而取消其资格。

近月部分政府官地的招标文件中,已加入国安法适用条文。(地政总署招标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