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续期|黄伟纶:2047年从不是期限 首批50个地段2025年到期

撰文: 蔡伟南
出版:更新:

近年愈来愈多人讨论“ 2047年地契大限” 问题,忧虑至2047年6月底时,大量土地契约未必可以自动续期、或有关续期手续繁复。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表示,政府一直有清晰明确的政策,处理期满土地契约续期的事宜。

可酌情续期50年而无须补地价

他指,根据《基本法》第1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成立以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特区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据特区政府于1997年7月公布的政策声明,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在期满时可由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50年而无须补缴地价,惟须每年缴纳租金,款额相当于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三,租金其后会随应课差饷的改变而调整。

他又指,自特区成立以来,地政总署一直按上述的政策处理期满土地契约续期事宜,撇除那些基于政策考虑作特别用途的契约,绝大部分没有续期权利的期满契约均获续期。换言之,在土地行政上,2047年从来不是一个期限。

2047年前2400个地段地契到期

黄伟纶又指,根据目前的统计所得,由现在起计至2047年6月29日,约有2,400个一般商业/住宅/工业用途地段(按分段地段计算)的土地契约陆续到期,当中,最早一批涉及大约50个地段(按分段地段计算)的地契将于2025年到期。

至于在2047年6月30日当天到期的大量土地契约,地政总署正继续整理有关资料,有关工作进展理想,相信可如期于今年年底完成。

全港九共有15个999年地契屋苑,包括太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