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纳米楼|发展局:最低单位面积要求 明起扩展至私人重建项目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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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政府提出在卖地条款内,加入单位面积下限措施,最低面积为26平方米,即大约280平方呎,并以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住宅用地作试点,但私人重建项目则不包括在内。当时不少声音认为,措施存在漏洞,因市场上大部分百余、二百余平方呎的纳米单位均是来自私人重建项目。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24日)公布2022/23年度卖地计划时指,最低单位面积要求将推展至所有政府卖地项目、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项目,以及私人重建项目,并由明天(2月25日)起,最低单位面积要求将适用于私人重建项目的新申请,除非有关发展已取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不然所有换地及修订地契的申请均会受相关条款所限。
黄伟纶解释,由于纳米楼主要来自私人重建项目,局方有听取社会声音,故在修定契约时加入相关条款。
参考代理数字,过去四年间,政府官地及私人重建项目合共推出约36,700个一手住宅单位,其中占约7,260伙为实用面积280平方呎以下的纳米单位。纳米单位之中,大约4,995伙来自私人重建项目,余下2,265伙来自官地项目,反映纳米楼主要来自私人重建项目,而主要原因是旧楼地盘一般受到地块面积限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