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展商须以市价8折 售安达臣1000伙首置单位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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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实集团(1113)以49.51亿元,投得位于观塘安达臣道﹑政府第一幅首次置业住宅项目地皮。政府指出,根据卖地条款,发展商在该幅用地上兴建的所有住宅单位的实用面积须介乎23至46平方米(约250至500平方呎),当中20%须为开放式单位、25%须为一房单位,而余下55%须为两房单位。
在发展商就项目取得占用许可证后,政府会从所有住宅单位中随机选定不少于1 000个单位作“首置”单位,其中包括200个开放式单位、250个一房单位及550个两房单位。
政府又指出,发展商须以市价8折出售政府选定的“首置”单位,出售对象的资格由政府规定。
至于“首置”申请人应符合的条件,包括为居港满七年的香港居民、从未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收入介乎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白表申请人的入息限额及该限额加三成,以及资产不超过居屋白表申请人的资产限额加三成。政府会在发展商出售“首置”单位前参考当时居屋的相关限额订定详细的申请资格。
同时“首置”单位设有转让限制。业主在买入“首置”单位的首5年内不可出售或出租单位。在首5年过后,业主须向政府缴付补价,才可在公开市场出售或出租其单位。有关转让限制与马头围道“首置”先导项目的规定相同。
政府发言人说:“政府希望透过招标出售安达臣道用地,测试由发展商兴建及出售“首置”单位的安排。政府会参考有关经验检视“首置”先导项目的未来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