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监局:料明年首季实施物管发牌 课程收费最贵不超过2万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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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监管局预计,将于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其他有关事宜)规例》发牌制度的附属法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条例通过后管理公司将会有3年过渡期; 针对“ 红裤子”出身的管理层,局方会提供额外3年的临时牌照,即前后有约6年时间,去修读局方认可的专业课程。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在附属法例实施后半年内推出指定课程,资深物业管理人可优先报读,预计明年初公布有关课程安排。

他又指,目前有5所大专院校承办课程,经理级修读120小时的课程;主任则80小时;收费则分别不超过2万元及1.2万元,而政府的可持续进修基金,资助额已增至2万元,可为报蒹课程的人士提供金钱上的援助。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预计,将于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其他有关事宜)规例》发牌制度的附属法例。(资料图片)

他又指,监管局一直重视与业界的沟通,在过去半年与超过 30 个组织会面,并应专业学会及业界团体邀请,参与多场研讨会及业界活动,向不同界别的持份者介绍发牌制度各项细节。

一旦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牌照守则,他指将有发警告,甚至吊销牌照等罚则;亦会设独立委员会去调查相关指控,物业管理公司不满的话,可再向民政事务局局长委任的上诉委员会内处理。不过一旦条例通过后,有人无牌从事相关业务将会被起诉,最高罚款50万及监禁两年。

提到最近有警方进入私人屋苑时,与保安及住户引起纷争,谢伟铨指出,在发牌制度实施后将发出指引,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注意相关情况,避免产生误解。

谢伟铨指,发牌制度实施后将发出指引,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注意警方进入私人屋苑的情况。(资料图片)

另外,在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建议持牌准则中,申请人必须为监管局认可的专业团体的会员。为配合发牌制度的推行,监管局现正根据成为“认可专业团体”的五项因素,包括:(一)专业范畴与香港物业管理业的相关性、(二)招收会员的准则、(三)专业操守的规管机制、(四)对会员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以及(五)专业团体于业界的认受性来制定“认可专业团体”名单,有关名单预计于今年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