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广告位年租金收入1700万 湾仔入境处大楼天台广告最大5000呎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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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资料,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即2019/20年度至2023/24年度),政府从广告位所得的租金收入总数约为8,500万元(营运基金除外),而其所占各类政府物业所得租金收入约百分之二点三。以过去五年计算,平均每年从广告位所得的租金收入约1,700万元。
政府物业主要用作政府部门的办公地方和提供公共服务。负责管理物业的部门需要确保物业得到妥善使用,并在物业超出部门运作需要时,按现有机制将物业腾出并作其他用途(如让其他政府部门使用,或以商业形式出租等)。
一般而言,政府物业内的广告位(包括告示箱)主要供政府部门用作推广及宣传其政策、措施、服务、活动及发放公共资讯之用。负责管理广告位的部门会不时检视其辖下的广告位用途,当有广告位超出政府运作需要时,会将相关广告位出租。
根据资料显示,政府拥有146块广告位可以出租,面积最大两块为入境事务大楼天台及及上环林士街多层停车场大厦天台,面积分别为5,027平方呎及3,144平方呎。
柴湾道238号青年广场设有50个广告位,每个广告位面积约5.38平方呎;尖沙咀交汇处行人隧道及中间道行人隧道,设有55个广告位,每个广告位面积介乎53.8至527平方呎。其余广告位位于上环港澳码头等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