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日WTO改革剑指国家补贴 特朗普的对华贸易“新招”?

撰文: 叶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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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盟与日本三方贸易代表周二(1月14日)于华盛顿见面,并发表联合声明,以改革世界贸易组织(WTO)监管“国家补贴”的法规为主打。在美国“了结”世贸上诉机制后,外界以为其单边主义已无可救药,如今美欧日三方竟合作打出世贸改革牌,其改革重点亦有针对中国的迹象,这是否特朗普签定第一阶段协议的对华贸易新招数?

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欧盟贸易专员霍根(Phil Hogan)以及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梶山弘志周二在华盛顿见面后,发表三页联合声明,列举一系列世贸改革要求,集中在“补贴与反补贴手段”的规则上,其内容甚为“毒辣”。

首先,三国建议将四个补贴项目定为“无条件禁止”的类别,包括“无限制担保”、“对无重整计划、资不抵债的企业作补贴”、“在产能过剩行业中,对未能透过独立商业机构获得长期融资的企业作补贴”,以及“某些直接的债务豁免”。

对世贸历年来深感痛恨的莱特希泽突然与欧日合作大谈改革,让人有点意外。(GettyImages)

其次,美欧日三方也要求将一些补贴行为以“有罪推定”处理,当中包括“过度大额补贴”、“为阻无竞争力企业离开市场的补贴”、“无私人商业考量,只为增加庞大制造能力的补贴”等等。如果补贴被发现存在,而被指控方未能够证明有关补贴没有造成损害——相较于“由指控方提出补贴有害的证据”——该国必须收回补贴。

第三,由于现行世贸补贴通报机制并无罚则,三国建议禁止任何“补贴方没有通报,却由第三方通报”的补贴。即补贴方可因此合法地受惩罚性关税等报复。

第四,三方提议要规管国内市场被扭曲的国家所作的商品及服务的“国家采购”。例如,如果某国某类网络服务不容许他国参与,某国政府采用此服务时,则有可能违反世贸规则。

更重要的是,三国建议改革“公共机构”(public body)的定义。在目前的世贸判例下,公共机构必须“拥有、行使或被赋予政府权力”;这定义明显将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银行,排除在外,使得部份国家可以国营银行极优惠贷款等方式,在不受世贸规管下,作出某程度的国家补贴。

欧盟贸易专员霍根指联合声明是“走向解决扭曲世界贸易根本议题的重要一步”。(路透社)

除了“补贴与反补贴手段”的问题外,美欧日还提出要为“强制性技术转让”作出严格定义和规管,并要求“高度发展的世贸成员国”放弃“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

由于国家补贴的问题料将成为中美未来贸易谈判的焦点,美欧日三方此时作出联合声明,难免会让外界有“过度巧合”之感。

同时,有关补贴的改革建议也甚有为中国企业“度身订造”的痕迹——将国营银行包括在“公共机构”的定义之中正是一例。

取华为作例子:欧盟早在2011年就曾指控华为得到国营银行给予“巨额”信用额度,是中国政府背后支持的证据;根据《华尔街日报》去年底的计算,华为曾累计获高达750亿美元的国家补贴,当中有460亿就来自国营借贷人。在现行世贸体制下,这些都自动不会被算作违规的国家补贴,但在三国提出的“公共机构”新定义下,这些信用额度或贷款将会受到世贸的纠纷调解机制监管。

华为亦因接受国营银行贷款而惹起他国不满。(路透社)

美欧日三方还认为改革不必先寻求世贸所有成员国同意才落实,而可以“多国主义”(plurilateralism)的框架来处理,即由部份世贸成员国先行落实,再开放他国参与。

配合早前路透社表示中美将重启半年一度的经济对话机制,美国联同欧日等传统盟友,以多边主义的拉帮结派谈判形式向中国作贸易要求,颇有“前特朗普时代”的色彩。在签下第一阶段协议之后,特朗普是否打算“重回旧路”,将之当作对华“新招”?

这个问题其实不必回答。即使这次声明不是欧日为取悦美国的动作,而是美欧日为联手改革世贸机制“试水温”的第一步,依照特朗普只看短期利益、只着重贸易顺逆差一时得失的性格看来,这种传统国际贸易操作,根本难以维持。

首先,这种改革牵涉细节极多,要美欧日三方谈妥已是以年计才有寸进的事,特朗普根本等不及。其次,改革后的世贸条文,也难改世贸纷争调解机制的缓慢审讯过程。以此等手段寻求所谓的“公平贸易”,绝对不合特朗普的口味。由此可见,只要特朗普仍是白宫主人,这条旧路定难走远。

当然,如果白宫本年换上新主人,这短短三页的世贸改革建议,则绝对值得各界多加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