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青春》:社会系统问题与制度暴力下的“生还者”|方川明
作者|方川明
【按:本文写于8月11日之前,笔者的一些想法已经更变。另本文不代表 01哲学 立场】
近日香港警民之间的冲突,日趋激烈,警方与示威者互相仇恨和鄙视(据说,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公开地称示威者是“蟑螂”(曱甴)),让我想起《怒火青春》(法语:La Haine,直译意思为“仇恨”或“憎恨”,下称《怒》)。这一出95年公映的法国电影,是马素・卡沙维治(Mathieu Kassovitz,但相信大家对他的印象,是从他担当男主角的《天使爱美丽》(Le Fabuleux Destin d'Amélie Poulain)得来)的自编自导处女作。它为当年仅得27岁的卡沙维治,赢得了该届康城影展的最佳导演奖,好不厉害。据说,卡沙维治是从美国黑人导演史碧克・李(Spike Lee)的作品《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 1989,下称《为》)获得灵感,然而,他扔弃了《为》的鲜艳色彩,改为冷峻的黑白色为基调;同时,仿效《为》的社会关怀,卡氏把镜头聚焦法国的穷街陋巷。就此,笔者大胆地说,《怒火青春》和汉尼卡(Micheal Haneke)的法国电影《偷拍》可以二合为一:倘若《偷拍》呈现了社会上流(资产及中产阶级)眼中的法国,恬静、和谐的中产生活表象下存在暗涌,那些一直被压抑著的——来自社会下流的,或是个人不光彩的往事——残渣偶尔浮现;相对来说,《怒》是一个“平行宇宙”,它为观众呈现了低下阶层的角度,让我们看见贫民窟居民眼中的法国(一个污浊不堪、动荡不安的烂地方),是为法国出口的文艺电影中罕有的视域,也是《偷拍》一片(的世界观里)所指的“被压抑之物”。
《怒》的故事围绕三位年轻人,分别是阿拉伯少年 Said、犹太人 Vinz,及黑人青年 Hubert,他们都是住在贫穷郊区的“街坊”,整天不是在街上流连,便跟帮派分子混。面对这班小混混,市长视之为蟑螂般的存在(补:蟑螂的比喻,完美地包含了“被压抑之物”的特性,叫人愤恨又恐惧。首先,依其习性,蟑螂喜欢潜伏在不可见的黑暗之中,譬如床底或厨房里的空隙。人们的基本共识是,只要牠们不露面,哪怕蟑螂是客观上存在于家中暗角,我们仍可主观地预设牠们不存在。但当一只蟑螂在家里的可见之处现身,随即激发我们内心的恐惧:蟑螂真的存在!不仅表示牠们连群结队,包围著我们的家居而生,还证实了人们没法穿透、未能掌握的黑暗空间是确然存在的。换言之,我们走过的每一块地砖,当中的每一道裂缝,均充满危机。这一种柏克莱式——存在即被感知——意识形态,正是齐泽克所说的“未知的已知”(unknown known)的认知程序)。为整市容,市长周不时命令警员,驱逐在公屋天台上消闲的小混混。重点是,主角住的地区连日发生了暴动,全因警方滥用暴力。在一次扣押行动中,警方“误”把一名无辜青年打至昏迷重伤,送院急救,危在旦夕。与此同时,警方在行动途中,掉失了一把警枪,怀疑被示威者取去,弄得人心惶惶。故此,电影弥漫著极之抑压的气氛:警民互相仇视、互不信任。观众可以感到,任何一方稍有不慎,擦枪走火,整个贫民区便压力爆煲,衍生大规模的杀戮或暴力镇压。伤者是 Vinz 的好友,偶尔拾到警枪的他,在 Said 和 Hubert 的陪同下,浪荡街头,游移在黑市卖枪,或是杀警复仇的念头之间。
也许,齐泽克(Slavoj Žižek)的暴力学(原理详见笔者的下列文章),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答案。电影的氛围之所以如此绷紧,因为它有效地描述了一股客观的暴力。换言之,事情已不是个别示威者、个别警察的死伤问题,已达致更广泛、更全面的程度,并牵涉每一名警员、任何一位贫民的性命。
另一方面,根据齐泽克的说法,我们可将之定性为系统的暴力:这是一个国家治安机器加害平民的过程,他们以执法者的名义,行驶私刑、动用暴力,势把人变成“奉公守法”的良民。所以说,无需血花四溅的影像(主观暴力),观众一样感受到咄咄迫人的暴力。那么,争执的两方可以互相沟通,继而化解危机吗?根据洪席耶的歧异论(原理详见笔者的另一篇文章),社会的不同阶层是没法沟通的。
准确地说,“政府或管治阶层要聆听市民的声音”、“上层社会和低层社会要好好交流”等类似想法,对洪氏而言,只属乌托邦式幻想。犹如戏里的其中一幕,一队记者团队特意去贫民区采访,试探暴动实情和伤者情况,结果惹来 Vinz 及其他居民的反感。最后,双方交涉无果,摄影师唯有纪录 Vinz 向镜头说脏话的情况。就此,尽管记者们自命客观,自觉不抱立场,但他们的产物终究是偏颇的。除了取镜及节目时限等“物理”因素,限制了纪录内容,以致没法“还原”全面的、清晰的事况;更重要是,记者暗里预设了第三方的存在:一些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新闻报导的城市人及其他中上流人士。故此,正如记者的提问可见,郊区贫民一早被设为跳梁小丑般的存在,记者及其读者是以奇观式的心态观之,是故 Vinz 等人的发言权早已报废。洪席耶的想法是,任何沟通方案,包括代议政制,都是(自觉又好,不自觉都好)试图消除政治的治安手段。然而,一些看似消极的行为,却是唯一有效的沟通。比方说,Vinz 向镜头说脏话,著实是表达了他的意见,只是上流人士不会理解,也不可能理解罢了(因为双方的语境不同);另外,街头冲突作为一种政治的表现,亦可视为示威者向没法理解自己的当权者的交流方式。
欣赏更多《怒火青春》电影剧照:
在电影的结尾,因为一次失误(注:不剧透了),连一直充当超我角色(负责压制情绪容易失控的 Vinz)的 Hubert,也拿起枪来,决意为好友报仇。由此,我们不得不问,电影岂不是鼓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道理吗?非也,《怒》的激进之处,不是它播放了 Cut Killer 的 hip-hop 歌曲〈Nique La Police〉(直译意思:“操你妈的智障警察”),不是它呈现了警察、市民反抗及大围捕等影像(上述种种只属主观的暴力);而是它呈现冲突双方陷入困局:无论是 Vinz 又好,被整的警员也好,Hubert 都好,无一不在“施害者”和“被害者”的身分之间回转。也就是说,当被害者的,以施害者的施害方法回击时,新的受害者随之诞生;然后,双方继续互相攻击,大家都自视为“受害者”,皆把责任推给(自己眼中的)“施害者”一方,没完没了,不断循环。就此,非洲印裔思想家马穆德・曼达尼(Mahmood Mamdani,补:多得友人介绍,笔者才得知这位杰出的思想家)研究非洲等第三世界国家的解殖过程中,提出了“生还者”的概念,以便我们跳离“受害者——施害者”僵化的二元对立。借此,除了不再彼此指责为罪人,贫民区的居民和警方必须共同承担大家的责任,同时承认双方都是社会系统问题的受害者。道理很简单,难道贫民不是政府施政失效(及保障少数人的既得利益)而致吗?同时,警方不是被强行夹在示威者及政府之间,作政府的烂头卒,沦为两边不讨好吗?一切的起因,是日积月累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加上政府不擅调整所酿成的灾难。总之,贫民和警方都是政府施政无效(及各样社会问题)的生还者。换言之,恰似刚才的记者视点,难道《怒》不是同样的预设了既定立场吗?它一直是以郊区贫民的角度,向观众呈现“作为受害者的平民”的世界。因此,我们需要跳离电影赋予的视野框架,才能打破警民仇恨的圈子。
最后,正如电影的结局,本文也以 Hubert 的寓言作结:“这是一则有关社会坠落的故事。每下降一毫米,社会都会自我安慰说‘目前还不错’;再下降一毫米,社会仍然说‘目前还不错’。问题不是你为何坠落,而是你选择怎样著陆。”
评分:4.5/5分
《01哲学》,哲学入门,深入浅出,更好地理解,更好的逻辑。立即下载《香港01》App:https://hk01.onelink.me/FraY/hk01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