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制万剑弹属集束弹 台军:对军事目标使用合法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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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宣布将提供集束弹药给乌克兰,其弹药特性恐伤及平民,遭人权团体批评。由于台湾自制的万剑弹也属集束弹,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国防部7月11日对此回应称,台湾、美国和中国均非公约缔约国,“如果台湾针对军事目标使用,符合武装冲突法作战方法”。

据《香港01》此前报道,集束炸弹可释放大量小型子炸弹,在大范围内造成巨大的杀伤力。但同时炸弹投放民居可对平民构成威胁,全球有多达108个国家签署了2008年达成的《集束弹药公约》(Convention on Cluster Munitions),承诺禁止集束弹的使用、转移、生产和储存,当中也包括25个北约成员国,但不包括美国,去年2月俄乌战争开始,无论是乌军,还是俄军,都有持续使用集束弹的记录。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由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所研制、挂载于经国号IDF战机的万剑弹也属集束弹药,其作战范围约200公里,可对地、对海进行散弹攻击,是大区域的制压武器,为台军“重层吓阻”战略的重要军备。

台湾法律司人权保障处长吴逸圣少将指出,针对集束弹药适法性,按照集束弹药公约第1条规定,禁止使用的义务适用于缔约方而不及于非缔约国,而台湾、美国、中国及俄国等,均非集束弹药公约缔约国。

吴逸圣表示,武装冲突法中也没有对集束弹药明文规范,因此国际社会对于集束弹药武器没有一致共识,如果台湾是针对军事目标使用相关弹药,符合武装冲突法的作战方法